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调度通信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调度通信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1.005-2007
调度通信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通信工作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通信工作管理。
2 引用标准
2.1《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544-94)。
2.2《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4-94)。
2.3《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4-94)。
3 管理职能
3.1 机构设置
3.1.1 调度所是本单位通信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通讯班。
3.1.2 调度所是本单位辖区内通信专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设有通信专业管理的专业人员。
3.1.3 根据通信专业需要所设的班组是实施执行工作计划与任务的基层组织。
3.2 主要职责
3.2.1 调度所主要职责
3.2.1.1 监督通信设备、电路运行及其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3.2.2 通讯班的主要职责
3.2.2.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电力通信的各项规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通信专业规程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2.2.2 负责编造通信大修、改造工程计划;参与有关工程的勘测、设计、审查等工作;组织实施通信工程建设或通信工程的竣工验收。
3.2.2.3 负责现行通信电路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专业的通信电路和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通信事故分析,制定改进措施;统计评价通信电路和设备的运行质量。
3.2.2.4 负责编制本地区通信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2.2.5 负责编辑出版通信月报,汇总每月通信情况及技术分析,统计运行率指标及时准确,每月20日前向有关上级部门报送上月运行月报。
3.2.2.6 负责本端微波设备、光通信终端设备、电缆及配线架、调度总机、行政交换机等所辖设备的维护管理。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11.005-2007
3.2.2.7 负责现场运行维护与检修等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及时消除电路和设备的故障和缺陷,检修工艺质量要达到标准。
3.2.2.8 按照上级对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开展安全活动,技术业务学习活动,并做好通讯站的基础建设与管理。
3.2.2.9 监督通信系统各级组织贯彻落实有关电路运行管理方面规程、规章制度的情况,代表本单位实施对全公司通信线路的调度、指挥与管理。
3.2.2.10 负责本单位通信的监测,下达电路的调测、故障处理、电路倒换等作业命令。
3.2.2.11 负责电路和设备的运行统计汇总上报,月报编发,检查与电路(设备)运行相关的虚假行为,并通报相关领导处理。
3.2.2.12 掌握电路及设备使用、变化情况,制定调测检修计划,按照电路使用原则,批准电路和设备投入与撤出,编排电路、路由,下达检修通知单。
3.2.3 通信值班职责
3.2.3.1 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本班所辖电路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2.3.2 负责通信主站的每天调度电话日试话工作,负责公司内电话的查询工作,负责通信主站设备日测试、巡视工作。
3.2.3.3 按上级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无通信人员责任造成的通讯中断。
4.2 无通信设备事故。
4.3 保证通信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参数达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确保通信设备运行率达到:数字微波≥99.8%,光缆电路≥99%
4.4 根据全公司安全目标,制定通信专业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通信设备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4.5 每年根据季节特点,组织两次通信设备安全大检查,按上级公司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每年的通信反事故演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 制定通信专业有关规程制度;各通信管理部门和班组都要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记录、台帐等基础工作,认真做好通信值班记录,对无人值班站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4.7 建立通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制度,根据其工作质量、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定期进行考核。
4.8 按规定上报有关报表。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本单位《责任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9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