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生技科。
2 职责
2.1 职能
生技科是全局生产、技术、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
2.2 权限
2.2.1 有权制修订本局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审核有关专业的标准规程制度。
2.2.2 有权对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施工,检修、运行工作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2.3 有权指挥事故抢修和缺陷管理。
2.2.4 有权审议生产项目及设备选型,参加或组织设备和工程项目招议标
2.2.5 有权审查工程设计,对工程进行管理和验收评定。
2.2.6 有权决定运行设备的更新换代,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没有入网许可证的设备、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有权制止使用。
2.2.7 有权对基层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和生产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和考核。
2.2.8 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
2.2.9 有权审批用户新增、增容供电方案。
2.2.10 有权决定设备是否具体投运条件。
2.2.11 有权组织协调生产计划。
2.2.12 对大修理项目,更改项目,有审核权。
2.3 责任
2.3.1 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和标准造成的失误负责。
2.3.2 对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
2.3.3 对由于管理失误而造成的项目拖期及质量低下负责。
2.3.4 对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实施不利,完不成年计划和指标负责。
2.3.5 对上报的各种计划及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2.3.6 对大修、更改费用使用不当和不合理负责。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的规程制度,负责编制修订本局输变电运行检修标准规章制度,审核有关的现场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
3.2 负责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及设备评级管理,做好主设备的缺陷、绝缘、油务、仪表监督、防误和过电压保护、直流等专业管理,并做好各专业的检查分析和总结工作。
3.3 负责全局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重点技措、反措,更改工程管理。
3.4 负责大修工程管理。制定大修工程管理制度。编报和下达输变配电设备大修计划,并组织检查实施。掌握好全局的大修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审批关。
3.5 负责生产计划管理。编制本市电网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负责编制下达输、变配电设备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6 负责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力率的管理和统计考核工作。
3.7 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归口及分管的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办理设备和转移、调拔和报废的技术鉴定等业务手续。
3.8 负责制订输、变配电设备材料消耗和事故备品定额,并协助做好事故备品的管理和检修工时定额工作。
3.9 负责10kv及以上缺陷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消缺计划管理及实施监督工作。
3.10 负责输、变配电工程质量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及时组织中间验收和电气安装前的土建初验收,对验收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和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3.11 做好输、变、配电工程和重要大修,更改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启动投产工作。
3.12 负责设备符合投运条件的确定工作。
3.13 负责重大事故或复杂事故的组织抢修工作。
3.14 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按档案室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归档工作。
3.15 全局技术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工作。
3.16 负责全局科技项目管理,科技信息及图书资料的管理。
3.17 负责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工作,严格对入网产品的安全、先进、经济性把关。
3.18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4 报告和记录
4.1 生技科管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生技科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b)月、年度生产计划和总结;
c)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年度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d)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e)变电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f)大修规程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g)技术监督专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h)设备评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i)科技工作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j) 电能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k) 新设备验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l) 月度设备缺陷报表;
m) 其它上级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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