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碧桂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1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2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扣1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1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1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20-5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1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1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3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签复的,该班班长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10-5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50-1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10元。
第2篇 碧桂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00元;
3、没有组织好老人活动中心工作,月投诉超过2次的,扣50元;
4、对住户文体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宣传干事:
1、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2、以不成立籍口来推迟各种搞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3、小区报刊所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4、报刊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5、报刊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6、出版后的报刊有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7、没有做好本村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8、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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