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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23 热度:29

碧桂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第1篇 碧桂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维修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1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2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扣1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1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1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20-5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1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1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3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签复的,该班班长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10-5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50-1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10元。

第2篇 碧桂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碧园管理处社区文化部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00元;

3、没有组织好老人活动中心工作,月投诉超过2次的,扣50元;

4、对住户文体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宣传干事:

1、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2、以不成立籍口来推迟各种搞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3、小区报刊所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4、报刊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5、报刊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6、出版后的报刊有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7、没有做好本村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8、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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