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是系统正常完好、有效使用的基本保障。维护管理人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熟悉干粉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一、系统巡查
巡查是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监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1.喷头外观及其周边障碍物等。
2.驱动气体储瓶、灭火剂储存装置、干粉输送管道、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外观。
3.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
4.紧急启/停按钮、释放指示灯外观。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1.巡查方法: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组件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的工作情况。
2.要求
(1)喷头
①喷头外观无机械损伤,内外表面无污物;
②喷头的安装位置和喷孔方向与设计要求一致。
(2)干粉储存容器
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管道
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外观平整光滑,不能有碰撞、腐蚀。
(4)阀驱动装置
①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气连接线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②电磁铁心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5)选择阀
①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便于操作,高度不超过1.7m。
②选择阀上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6)集流管
①是否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是否固定牢靠。
②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是否朝向操作面。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周期性检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干粉灭火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
(一)日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及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日检查1次;
(1)干粉储存装置外观。
(2)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
(3)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
2.检查内容
(1)干粉储存装置是否固定牢固,标志牌是否清晰等;
(2)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月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及周期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检查1次;
(1)干粉储存装置部件;
(2)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
2.检查内容
(1)检查干粉储存装置部件是否有碰撞或机械性损伤,防护涂层是否完好;铭牌,标志,铅封应完好。
(2)对二氧化碳驱动气体储瓶逐个进行称重检查。
(三)年度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及周期
下列项目每年检查1次:
(1)防护区及干粉储存装置间;
(2)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
(3)模拟启动检查。
2.检查内容
(1)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及干粉灭火剂喷放指示门灯、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和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储存装置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
(2)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
①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干粉充装量,以及干粉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
②集流管、驱动气体管道和减压阀的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
③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
④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气动阀驱动装置中启动气体储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启动气体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
⑤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
⑥喷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
⑦灭火控制器及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喷放指示灯、声光报警装置等联动设备的设置。
三、系统年度检测
年度检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每年度开展的定期功能性检查和测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的年度检测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实施。
(一)喷头
1.检测内容及要求
喷头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组件无碰撞变形或其它机械性损伤,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
2.检测步骤
对照设计文件查看喷头外观。
(二)储存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符合设计要求。
(2)驱动气瓶压力和干粉充装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步骤
(1)对照设计文件查看干粉储存容器外观。
(2)查看驱动气瓶压力表状况,并记录其压力值。
(三)功能性检测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模拟干粉喷放功能检测
(2)模拟自动启动功能检测
(3)模拟手动启动/紧急停止功能检测
(4)备用瓶组切换功能检测
2.检测步骤
(1)选择试验所需的干粉储存容器,并与驱动装置完全连接。
(2)拆除驱动装置的动作机构,接以启动电压相同、电流相同的负载。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1只探测动作,观察相关设备的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另1只探测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设备的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非消防电源切断,停止排风,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等);人工使压力讯号器动作,观察放气指示灯是否点亮。
(3)拆除驱动装置的动作机构,接以启动电压相同、电流相同的负载,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有关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非消防电源切断,停止排风,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等);人工使压力讯号器动作,观察放气指示灯是否点亮。
重复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在启动喷射延时阶段按下手动紧急停止按钮,观察自动灭火启动信号是否被中止。
(4)按说明书的操作方法,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至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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