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饮食
厨房内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洗消、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和食品冷冻、冷藏等区域。有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防范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或者设施,配备固定洗碗池、洗菜池以及防腐、消毒设施,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标识明显,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具在每餐前必须经过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必须分开存放,保洁柜上应有明显标志,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卫生。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食品应放在有防尘、防蝇措施的容器内。
二、关于休息区
1、场所的面积与接待学生数量相适应。一人一床,床与床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设置通铺。
2、室内电线线路定期检查,是否有裸露线头。及时整改
2、学生休息场所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或换气装置,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卫生间设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设,每日应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
三、日常安全管理
1、校外托管班应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和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食品安全、卫生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和休息场所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校外托管班应当建立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办班场所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3、校外托管班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托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等行为的学生,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要建立学生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托管的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学生没有离开托管之前,应当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保证学生在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
四、安全事故处理
校外托管班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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