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甲方分包的项目,应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现分述如下意见 :
(一)、对分包人评审的措施和方法
1、分包单位的选择
首先要对工程按专业要求进行分解,划分子项目,例如:弱电工程中,消防自动报警工程、楼宇控制、卫星电视、保安监控等,建筑设备工程、消防喷淋、中央空调等,石材玻璃幕墙以及结构改造中的特殊项目等,所以,对分包的选择很重要,分包选择的方法:
(1)通过招标选定各分包单位,这是国家极力推广的方法。这样可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通过议标的方法选择,[[由有关人员推荐或通过市场调查,选定几家分包单位,再进一步进行考察实力、信誉度等,最后通过价格竞争,选定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的资质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其承包的项目应在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内。
上岗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人员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特殊技术工人的上岗证书等)。
3、对分包人的评审及措施
对分包人的评审,主要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分包人的实力进行综合评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可以协助工作,并且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评审条件,监理单位进场后应要求分包单位报有关资质文件及上岗人员的证书,并进行审核。
4、关于分包合同的签订
分包合同目前有两种签约的方式:第一种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第二种 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有些项目不是工程的必备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约的很多。
由甲方指定的分包项目,分包单位可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也可以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依据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分包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而分包单位由建设单位选择、推荐,或审定的多。
从管理的角度,即使是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最后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简单的协议,总包单位收取少量的服务费用。
(二)、对施工承包人、分包人的日常工作管理措施
监理单位为了使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其管理措施如下:
1、总承包单位 ( 即施工承包人)在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内,应对质量负责,对分包单位质量、进度、安全负有管理、监督的责任。
(1)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的约定,同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目标一致,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2)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与工期要求,应符合于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要求,并且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的进度,实现最终的工期目标。
(3)在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应服从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如材料的进场路线、堆放场地、安全管理的要求,水、电的提供方式,夜间施工的统一规定等。
2、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控措施
(1)原则上,监理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①监理单位要求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报给总包单位负责人签认后再报项目监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再实施。
②所有的进场材料、设备的有关材质证明等都通过总包单位再报给监理单位。
③有关隐蔽工程,总包单位应派质量人员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④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应先通过总包的验收后,再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⑤在监理工程师的巡视、旁站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除要求分包单位负责整改外,并与总包单位通报。
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所发的监理通知,首先发给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转发给相关分包单位,并监督落实通知内容。
*在工程进度控制方面
①项目监理部首先要求分包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交总包单位,再由总包单位报给监理单位。
②关于每月的进度计划,监理单位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包含有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果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滞后计划的进度,监理单位除做分包单位的工作要求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外,还要求总包单位做好分包单位的工作。
*在月工程进度款的审批方面
①监理单位有审批月工程进度款方面,一般要求先通过总包单位,再报监理单位,使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完成工程量的数量有所掌握,同时也是对分包单位的控制手段。
②在实际工作中,这方面监理单位操作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一般情况,分包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审批。
总之,有总包、分包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条件下,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控制的力度不够,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难度也会相应增加。客观而言,建设单位在其中的作用是主要的。所以,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工作,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监理单位的合同、信息资料管理应包含分包单位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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