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工作面的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使用前先检查煤电钻零部件是否齐全牢固,插销是否完整,开关是否灵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同时要对煤电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⑵电缆接头要严密结实,发现煤电钻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丢掉不用。
⑶使用煤电钻时,应当提着把手将煤电钻送往工作地点,禁止顺底板用电缆拖着走,不准在输送机内拖拉电缆。
⑷打眼过程中,发现眼内涌水,温度突然升高或降低,风量不足,瓦斯超限,电缆留电等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向班长汇报并处理。
⑸打眼结束后,应将煤电钻、电缆线、钎子及时收回,将电缆盘放在距工作面10m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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