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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3 热度:77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第1篇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临设用电的供电线路铺设整齐,牢固可靠,无乱拉乱扯现象。

2) 配电箱符合公司统一标准要求,箱内零件齐全,符合规范,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无带电裸露线。

3) 焊机的一、二次线长度符合要求,接线栓有护罩。

4) 气瓶、乙炔瓶直立存放,有防曝晒措施,乙炔气瓶要有回火阀。

5) 小型机械的转动部份要有防护装置,做到“轴有套,轮有罩”。

6) 机械电器按规定地接零并加装漏电保安器,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拉接各种供电线。

7) 用各种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要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8) 电室、电工房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干燥、通风。

9)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必须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配电系统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并用分级配电装置,并有防护措施。

第2篇 110kv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治理措施

一、总则

1.1电是生产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环节,电工作业是一种特殊作业,不仅作业技能性强,而且对安全保护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为使职工正确用电,消除触电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电力系统的稳定。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生产(加工)生活用电等。各级领导、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规定,电气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1.4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点安全技术规定》

二、组织措施

2.1 在运行、维护和配置安全防护装置时,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标准和法规,并符合现场的特定安全要求。

2.2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维护检修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和安全用具使用保管制度等。

2.3 定期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宣传国家、地方、行业的最新安全技术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操作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无证人员不准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4 安全用电组织管理系统

2.4.1.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用电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三、技术措施

3.1施工用电管理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设,应按以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要求进行。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3.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备。

3.1.3 施工用电架空线路的路径要选择合理,避开易撞、易碰、易爆、潮湿场所及热管道。并修建符合防火要求的专用配电室和总配电柜。并配置干粉灭火器。

3.1.4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井架、构架上。

3.1.5 架空线路必须与外线路、建筑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将电线、电缆固定在脚手架、树上。电杆、拉线、架空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3.1.6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 接地与接零保护

3.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供电)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业保护零线相联接。工作零线应在配电总盘处一点连接,其它地点严禁混接。

3.2.2 为了防止相线(l)工作零线(n)保护零线(pe)的混用而造成的短路及触电事故,并规范、明确规定了l、n、pe线敷设的相对位置。tn--s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排列的顺序为: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n1、l2、l3、pe;不得混乱。

3.2.3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一供电系统时,电力调试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2.4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其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绝缘铝线,并与接地极用螺栓做可靠联接。电动机械的重复接地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中有无规定。

3.3 配电箱、开关箱

3.3.1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依次分级设置,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合,以防止个别设备发生短路故障造成配电系统大范围停电。

3.3.2 电箱、开关箱施工机具专用电源箱的外壳和刀闸、开关插座,应保持完整无损,门锁齐全。实行一机一闸,禁止一闸多用(包括照明)。

3.3.3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3.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使用电力电缆时,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拖拉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腐蚀。

3.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灵敏可靠其箱架设应端正牢固。其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且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并设有防雨水措施。

3.4 照明

3.4.1 生活、办公用电设备完整照明灯具应经控制相线。

3.4.2 保险丝(片)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严禁其它金属代替。

3.4.3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离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

3.4.4 严禁将电线线芯直接插入插座中或将线芯挂在电源开关刀闸片上使用。严禁在漏天使用塑料线接用电气设备用具。

3.4.5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如必须保留电源时,则应暂时切断电源,将电线头包扎绝缘。

3.4.6 所有照明灯具、开关、刀闸,应装配齐全,有防雨水措施,并经常检查,发现残缺损坏应及时修换。

3.4.7 所有电源线接头除用绝缘胶布包扎外,还必须用专用塑料带进行包扎防护。用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4.8 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应架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设置木横担。施工人员保持一定范围安全距离。

3.4.9 坑、潮湿和易触电场所的局部照明,电源电压采用24v安全电压。

3.4.10 现场用电设施架设完毕后须使用500v棒检查相间相对地、相对pe的绝缘电阻,确定无短路后方可合闸通电并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3.4.11 施工用点设施的布置应本着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现场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电气专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12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电气工作人员负责运行、检修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设施。

3.4.13 现场电气工作人员,需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和基础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个人工呼吸法。

3.4.14 现场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开关、导线、保险丝须满足负荷要求。电源线接头、破损、裸露处应用绝缘胶布,塑料带二层缠包,严禁使用绝缘老化的电线、电缆。

3.4.15 现场用电应由总配电盘、配电箱、负荷刀闸三级控制,总配电盘的空气开关应具有短路过流保护能力,配电箱内总开关应为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的动作行为准确,并每周检查一次。

3.4.16 配电盘、配电箱以及电动工具外壳均应做可靠的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检查电源线的绝缘和保护零线。设备保护地线应接线牢固可靠。

3.4.17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并不得留有带电处,如不能完全断电,应采取绝缘包扎保护措施。

3.4.18 施工现场每周安全检查时,必须对用电情况、电气元件等,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作法,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

3.4.19 当建筑施工现场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装设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应该靠近负荷中心,应有单独的排烟道和消音器,排烟道必须伸出室外,且应高出屋檐1米以上。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周围4米之内不得使用火炉和喷灯,不得存放易燃物,以防火灾。

3.4.20 发电机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低压保护装置。

3.4.21 发电机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必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为什么两个电源须设独立的保护接零系统关键在于,当外电源停电以后,零线上的电流会给变压器供电系统带来影响。

3.5 手持电动工具

3.5.1 因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与人体直接接触,若绝缘损坏会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所以特别强调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包括外观和则试绝缘强度,同时必须空载运行实验,确认为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2.5 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产生振动或移动频繁的电动工器具,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5.3 手持电动工具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种类繁多,使用频繁,涉及的操作人员很多,所一,器具的电器很容易损坏,漏电、触电的频率较高,因此,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5.4 手持电动工具按防护措施分为:i类、ii类、iii类。由于iii类工具本身就提供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依靠特地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供电,所以,可以不做保护接零。但施工现场大多使用i类和ii类工具,因此规范要求:

3.5.4.1 每一台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防护装置的首端装设隔离开关。

3.5.4.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为pe线或重复接地线。

3.5.4.3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如振动器、水磨石机等)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5.4.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插座、开关等都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加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试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试绝缘,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3.6其他

3.6.1 防雷: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子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大于32米就应安装防雷装置。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30欧姆。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以利用该设备的金属构架,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路线,应采用钢管敷设,穿线钢管应与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作电气连接。

3.6.2 在执行施工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同时,仍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1--92(建筑工程部份)施工用电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为准,并严格执行。

110kv康乐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

2023年10月

第3篇 工程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4篇 风电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风电场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1、根据***风电场工程现场情况,按照《水电*局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敷设临时施工用电动力线路和临时施工照明线路,并设置配电柜,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专职电气技术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用电管理业务的具体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对外用电业务联系,对内施工用电总体规划、布置、安排和施工,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电气专业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建立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用电审批制度,任何个人未经主管电气业务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敷设电线和接线。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敷设、电气装置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应在项目部统一安排下进行,由电气班长和电气技术员带领,做到安装、使用、管理同步进行。电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由电工架线统一施工,不得乱拉乱接。应有安全高度,牢固绑扎在绝缘体上,原则上不得拖地,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采用软橡胶电缆,并装漏电保护器。

5、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以及用电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对施工电源敷设、电气安装以及使用,做到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书面下达,并在施工之前交底,竣工检查验收。

6、对电气设施的运行,要加强检查、维修,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要做到每班巡视检查,每月定期检查,对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的线路、电气装置要及时处理,严禁导线在施工工作面上乱敷设,导线应按技术要求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导线、电缆随意悬挂、缠绕,以免造成触电伤害事故。电缆敷设要采用防挤压、防腐蚀、防挂伤的安全技术措施。

7、项目部要加强对非电气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对违章用电、违章作业造成电气事故的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8、加强塔筒内的电源、潮湿部位的电气设施、特殊部位的用电安全管理,严格塔筒内、潮湿部位的安全用电措施实施和监督,要在技术措施和用电管理上,进一步明确塔筒内潮湿部位安全用电的特殊要求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9、严格采用电源回路漏电自动保护装置,以确保机组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准使用铁盒开关和闸刀开关。

10、所有施工用电配电盘(柜、箱)必须使用漏电自动保护装置,特别是塔筒内、潮湿部位的动力电源和220v照明电源,要进行漏电自动保护的调试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施工作业人员在36v以上(不含36v)电压等级电线、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了解其电压等级,必须保证人、机、器具与电线、电缆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确保在作业时不损伤电缆。在高压线路上作业,特别要防范施工机具、汽车与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班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交底提示,必要时要有监护人监护施工。

12、架空线路的架设,要严格按《架空线路施工技术规范》实施。不论高、低压线路都必须严格遵照电气技术标准,按规定保证架设高度、线路的稳定性和线路的绝缘水平。在汽车和施工机械经常出入通道,要防止施工机械、汽车、器具、材料等损伤线路,造成触电事故。对于特殊部位,如施工机械、汽车通道易挂碰和人员密集易触电的部位,应进行适当架高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并应有明确标示。

13、加强对电缆绝缘水平的检测,对护套经常检查,按预防性试验规定的期限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或处理。应在电缆两端和间隔一定距离悬挂标示牌,标示负荷名称,并妥善保护管理。严禁施工机械器具、材料挤压损伤施工电源电缆,高压电缆带电移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避免人体直接与高压电缆接触。对于横跨公路和施工部位人员密集的地方,要采取架空或穿管措施,确保电缆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14、施工用电电气装置的安装、使用,如:变压器、配电盘、配电柜、发电机等,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定。需架空安装的要确保高度和稳定可靠,防止意外攀登,悬挂醒目标示牌,安装在地面的电气设备要设围栏,要保证围栏的高度、距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围栏的牢固和栏杆密度,防止小孩从围栏钻入,悬挂醒目标示牌。

15、配电箱设置的原则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各级配电箱的外壳完整,设有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的保护接零,禁止板结构敞式配电盘,一律采用箱式结构。

16、在电源和用电两端应装设配电盘(柜、箱),配电盘(柜、箱)的安装、使用,要根据负荷大小来确定熔断保险规格,不得随意替代,严禁用铜线、铝线等替代保险丝。配电盘安装和使用应作到防雨、防潮湿、防火、防触电。配电盘上每一个电气开关都应标示负荷名称,控制开关、电器设施完好无损,一机一闸,禁止一机多闸或一闸多机。

17、潮湿部位照明电源、动力电源敷设、各种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应做到:

⑴、潮湿部位和金属容器内施工照明电压采用36v行灯照明,如采用220v电压时,应架空敷设绝缘线路,线路搭接处应防水处理或采用穿管等其它有效的防触电措施。

⑵、架空线路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高度,有条件的施工部位应保证线路高度距地面在2.5米以上,线路绝缘必须良好,线路敷设必须牢固可靠。

⑶、因现场情况,线路架空高度或其它有关电气技术要求满足不了安全用电时,应采用电缆敷设或导线穿管敷设,要保证其绝缘水平和敷设牢固,严禁对其进行挤压损伤,要保证线管接头可靠和导线接头良好,确保安全运行。严禁采用裸体导线敷设。

⑷、在电源和用电两端装设的开关箱或配电盘,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所有负荷控制开关、线路两端及中间部位应有负荷标示,以便准确及时操作,防止误动作。

⑸、在特别潮湿部位的施工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具和密闭开关;携带式作业灯,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v;较危险场及金属容器内所使用的携带式作业灯,不得超过12v。

⑹、从事电气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在操作大负荷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

⑺、施工电源原则上不宜引入600v以上电压电源,如果需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8、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穿线导管、配电盘、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遮栏、电缆、铝包线等,均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欧,重复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欧。

19、远距离从事线路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按电气调度规定实施,严禁约时停电、送电,做到电气施工负责人和送电负责人以及用电管理人员,接到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方式的通知,并现场用对讲机、电话等联系确认后方可送电。

20、在停电线路(设备)上工作,装接地线前,要先进行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高压系统验电时,要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

监护。

第5篇 工程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第6篇 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文明及环保措施

1.1 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创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园区工地文明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2 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1.3 在作业区设置一个临时便桶,每日至少指定专人清除二次。严禁随地大小便。

1.4 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建筑污水必须通过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1.5在开始施工时,应请环保部门测定外围噪音是否超标尖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基本保证施工现场噪声分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6 石材切割及必须在现场制作的项目,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分隔的施工房内完成,或临时用纸面石膏板隔出制作区。

1.7 保持施工道路、场地畅通、整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采用二级排污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做到无泥浆出工地。

2、现场保卫措施

2.1 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2.1.1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

2.1.2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

2.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2.3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入现场。

2.4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2.5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重赌博、偷盗公司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6在施工作业工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现场设指定的吸烟室,严禁在吸烟室外游动吸烟。

2.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2.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2.10油漆、化工原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原料专用仓库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砂箱二只。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2.11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2.12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除指定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保卫人员要不停巡视操作现场,消除一切可疑点和危及安全的隐患。

2.13加强工地治安保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进出施工现场出示证件,做到无证不得入内,配合土建争创文明工地。

3、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保护措施

3.1 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3.2 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扎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3 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3.4 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3.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3.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3.7 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3.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贵重装饰材料进场前,先与业主联系进场时间,按指定房间并明确标识,设专人负责保管发料。

4.2零星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时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四周用钢管木板围护好,堆放整齐并按排在夜间进场。

4.3 施工材料垂直运输,注意损坏建筑物原有设施。

5、施工用电保证措施

5.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电箱上进线应加滴水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防护架上。

5.2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低压电源。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5.3休息室、料间等地不准烧电炉,不使用'小太阳'和功率大于60w的灯泡。

5.4电箱内开关电器须完整无损,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安全。

6、施工机械使用保证措施

6.1手持电动机械

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6.2木工机械

6.2.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6.2.2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

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6.2.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6.2.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6.2.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2.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6.2.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6.2.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6.2.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6.2.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圆锯机

6.3.1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6.3.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铀同心。

6.3.3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6.3.4 操作时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6.3.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6.3.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6.3.7已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6.3.8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铝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4平面创(手压刨)

6.4.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6.4.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创口进行创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创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5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铝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银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4.5压刨床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例应按顺序开动。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创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创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创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刚。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因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顶工程

7.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7.2 吊顶作业,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得从事此作业。

7.3 作业时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4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7.5 作业所用梯子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8.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8.3身体出汗后而使在眼潮湿时,切勿月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销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级材料。

8.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8.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8.7.1改变焊机接头时;

8.7.2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

8.7.3更换保险装置时;

8.7.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8.7.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8.7.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讲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凭证。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施工人员众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班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9.3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电焊工、气焊工办理用火证明时,必须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9.4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第7篇 某工程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措施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第8篇 某工程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第9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为加强施工用电、临时用电管理,制订本办措施。

一.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用电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电缆线路的电压为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2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汀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

(a)、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3)、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4)、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5)、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11、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12、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10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现场电器设备要有防漏电措施,非电工不得安装、操作电器设备。

2、过道电缆采用硬质护套埋地并作标记。

3、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4、工地采用低压照明,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架子上。

5、电箱内开关及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灰、无杂物、固定牢固。

6、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符合规定。

7、电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

8、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要求,统一编号,有门、锁、色标。

9、配电箱要有防护栏、防雨防砸棚,每个箱子上锁并设专人负责。

10、配电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现象。

11、各种电器设备有测试、检测记录,现场要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现场要有专人负责,各种制度要健全。

12、所有电器设备,一律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和线路必须良好,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13、支线沿墙或柱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设备,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低压电,地下室潮湿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压照明,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带防护用具和绝缘手套。

第11篇 变电站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用电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铅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

3、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架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5、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6、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8、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9、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10、现场的配电箱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三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11、室内、工棚配电盘和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进行防雷保护;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2、定人、定机,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3、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保保养。操作人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作业人员交接班时要有机械运转记录,包括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对车辆班组、队、施工管理人员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执证上岗。

3、特种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根据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脚或赤背上班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上几个人。禁止在高处作业平台上追拉推打开玩笑,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进行高空作业。

8、严禁特种机械车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驾驶,严禁机动车辆无驾驶证人员在施工现场驾驶作业,严禁各种车辆超坐载人。

9、施工各班组、车队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车队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班记录薄内,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12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单位,项目监理组: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电管理,保证施工用电及施工过程中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人员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用电安全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为保障各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我所特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总监为组长的用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所办公室备案。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地方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用电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申报施工临时用电计划,及时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许可证,报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三、施工、监理单位临时用电必须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用电设施进行搭线安装,严禁施工、监理单位私拉乱接电线,并按相关规定配备好防雷、灭火等安全设备。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监护和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由专人负责管理。

五、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由专业电工人员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建立电气设备、设施维修制度,由专业电工人员加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维修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名。

七、大风、大雾、暴雨、雨雪等恶劣天气以后,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对施工现场必须拆迁的高、低压线路和电杆等电力设施,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进行拆迁。未及时拆迁的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要按电力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护措施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机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业。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挖机、起重机、压路机等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禁超限超载行驶,翻斗车、挖机、起重机等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放下车厢、挖斗、起重臂等,防止超高擦挂电力线路,发生安全事故。

十、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请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十一、以上管理要求由项目监理组督促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施工用电管理措施(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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