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矿领导职责
(一).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3.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
4.全力支持总工程师的工作,对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地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
6.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领导责任。
7.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禁超人员、超通风能力、超工作地点组织生产。
8. 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9.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抢救指挥。
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攻关研究工作。
(二)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对本单位“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3.组织编制矿井 “一通三防” 中长期工作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4.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协助矿长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原则”及时组织落实整改。
5.每天必须认真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和“一通三防”隐患及时签署处理意见,并及时安排落实。
6.负责共用通风系统基建及外来施工单位“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推广。
8.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负责组织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10.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解决“一通三防”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1.负责制定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2.组织并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13.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三)生产副矿长
1.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编制、审批审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在组织生产时,抓好“一通三防”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4.参与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的编审。
5.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
6.组织采、掘队抓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
7.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符合规定,确保工作面回采结束按期封闭。
8.负责平衡、协调、解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等部门在“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执行以风定产。
(四)机电副矿长
1.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 “一通三防”主要机电设备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可靠。
4.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5.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6.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五)安全副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制定矿“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
4.参加“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会议,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审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生产中“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责令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7.监督检查矿“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
9. 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10.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对“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通风副总工程师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一通三防”检查,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参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6.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7.参加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8.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9.负责“一通三防”培训计划的指导,并监督落实。
(七)安全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参加 “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协助安全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组织“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八)机电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延深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主要机电设备“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6.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7.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8.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九)技术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十)地测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查明井田范围内地质构造、抓好矿井灾害防治工作,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依据。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二、矿业务科室及区队职责
(一)通风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业务保安和“一通三防”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贯彻落实。
4.参与矿井基建、改扩建和采掘接替等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设计。
5.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工作。
7.指导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负责检查验收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10.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11.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参加“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12.通风科要配齐测风、测尘人员,测风、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13.建立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14.监督检查矿井防尘系统的铺设和完善。
15.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监测工作。
16.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7.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瓦斯检查工作。
18. 组织并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9. 组织并参加矿井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检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和了解矿井“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并监督实施。
4.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参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救与追查工作。
7.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工作。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技术科
1.协助通风科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安排部署生产工作,组织参加审查矿井的设计、规程、措施等,对有关“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检查验收工作面“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情况。
5.掌握“一通三防”情况,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6.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组织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重大隐患落实整改的监督检查。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机电科
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
4.负责矿井 “一通三防”方面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及可靠性。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和机械明火。
6.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地测科
1.参与矿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2.负责研究分析矿井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及其规律,组织编制矿井区域性和综合性地质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瓦斯地质基础资料,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制定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规定,并督促、检查采掘单位做好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工作。
4.按规定及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煤层变化带等异常状态,加强地质素描工作。
5.负责为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并及时发出地质预报。
6.负责参加矿井、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调度室
1.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有关“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调度和督促“一通三防”重点工程进度与重大隐患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4.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情况,监督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7.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企管财务科
1.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物资满足要求。
2.及时参加“一通三防”相关会议。
(八)通修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按质量标准施工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通风设施可靠。
3.排查通风系统隐患,定期检查风门、密闭等设施完好状况,定期检查密闭内外有害气体浓度、易积聚瓦斯地点并及时整改处理。
4.完善矿井测风制度,每旬对全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工作面、及硐室等用风地点风量测定并做好记录。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及时测风,掌握风量变化分配情况,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5.建立测风、瓦斯、密闭检查、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源检查等台账。
6.保管好所使用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物资设备等,并建立台账。
7.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并将有关数据报通风科存档。
8.定期对井下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9.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0.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九)采煤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采煤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及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帮、爆破作业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采煤工作面防自然发火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7.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保持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采煤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1.完善采面防灭火注浆管路,并严格按照计划及措施要求落实。
12.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4.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掘进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掘进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掘进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和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对任意停开风机、片帮冒顶砸坏风筒、爆破作业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对掘进巷道断面影响风机安装、风筒吊挂负直接责任。确保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7.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掘进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0.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1.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2.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一)机电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并制定预防措施。
3.合理布置供电系统,确保掘进工作面“三专”供电及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完好。
4.机电设备有“三证一标志”,确保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
5.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做好备用通风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参加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工作。
6.参加“一通三防”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7.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的巷道冲尘,管线掉挂,风门看管等。
8.对矿井投入使用的局部通风机进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及检修记录。
9.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10.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1.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2篇 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矿领导职责
(一).矿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3.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
4.全力支持总工程师的工作,对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地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
6.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领导责任。
7.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禁超人员、超通风能力、超工作地点组织生产。
8. 每天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9.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负责事故抢救指挥。
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攻关研究工作。
(二)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 “一通三防”规定,对本单位“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3.组织编制矿井 “一通三防” 中长期工作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4.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协助矿长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原则”及时组织落实整改。
5.每天必须认真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和“一通三防”隐患及时签署处理意见,并及时安排落实。
6.负责共用通风系统基建及外来施工单位“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7.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推广。
8.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负责组织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10.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解决“一通三防”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1.负责制定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2.组织并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
13.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三)生产副矿长
1.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参加“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参与组织编制、审批审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在组织生产时,抓好“一通三防”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4.参与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的编审。
5.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做好事故的抢险救灾。
6.组织采、掘队抓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
7.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符合规定,确保工作面回采结束按期封闭。
8.负责平衡、协调、解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等部门在“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执行以风定产。
(四)机电副矿长
1.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 “一通三防”主要机电设备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可靠。
4.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5.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6.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五)安全副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制定矿“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
4.参加“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会议,协助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审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生产中“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责令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7.监督检查矿“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
9. 组织开展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10.参与制定“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对“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通风副总工程师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组织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协助总工程师定期开展“一通三防”检查,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参加“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6.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7.参加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工作。
8.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9.负责“一通三防”培训计划的指导,并监督落实。
(七)安全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参加 “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协助安全矿长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组织“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及检查评比。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整改。
(八)机电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参加矿井、水平延深和采区设计审查。
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4.指导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主要机电设备“一通三防”方面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
6.组织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维护和检修的标准和要求,保证其正常运转。
7.严格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防爆设备下井前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督促各单位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8.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九)技术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在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对“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十)地测副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矿井“一通三防”规定。
2.负责把好矿井设计和生产布局关,优先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保证“一通三防”各系统的合理性。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组织矿井、水平和采区设计。
4.参与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事故处理以及抢险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5.查明井田范围内地质构造、抓好矿井灾害防治工作,为矿井瓦斯治理提供依据。
6.督促指导巷道开口、贯通工作。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二、矿业务科室及区队职责
(一)通风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业务保安和“一通三防”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参与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贯彻落实。
4.参与矿井基建、改扩建和采掘接替等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设计。
5.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工程立项、审查、监督检查工作。
7.指导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8.负责检查验收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10.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11.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方案及事故防范措施,参加“一通三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12.通风科要配齐测风、测尘人员,测风、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13.建立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14.监督检查矿井防尘系统的铺设和完善。
15.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监测工作。
16.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7.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做好日常瓦斯检查工作。
18. 组织并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9. 组织并参加矿井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检科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和了解矿井“一通三防”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并监督实施。
4.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安全隐患。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参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救与追查工作。
7.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工作。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技术科
1.协助通风科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安排部署生产工作,组织参加审查矿井的设计、规程、措施等,对有关“一通三防”内容严格把关。
4.检查验收工作面“一通三防”质量达标情况。
5.掌握“一通三防”情况,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6.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组织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重大隐患落实整改的监督检查。
8.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9.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机电科
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电运输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主要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和连续安全运行。
4.负责矿井 “一通三防”方面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运行及可靠性。
5.监督检查矿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和机械明火。
6.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地测科
1.参与矿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2.负责研究分析矿井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及其规律,组织编制矿井区域性和综合性地质资料,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瓦斯地质基础资料,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制定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规定,并督促、检查采掘单位做好地质构造探测及预报工作。
4.按规定及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煤层变化带等异常状态,加强地质素描工作。
5.负责为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并及时发出地质预报。
6.负责参加矿井、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
7.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8.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调度室
1.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有关“一通三防”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
3.调度和督促“一通三防”重点工程进度与重大隐患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4.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情况,监督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5.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6.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7.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企管财务科
1.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物资满足要求。
2.及时参加“一通三防”相关会议。
(八)通修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按质量标准施工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通风设施可靠。
3.排查通风系统隐患,定期检查风门、密闭等设施完好状况,定期检查密闭内外有害气体浓度、易积聚瓦斯地点并及时整改处理。
4.完善矿井测风制度,每旬对全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工作面、及硐室等用风地点风量测定并做好记录。通风系统调整后必须及时测风,掌握风量变化分配情况,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5.建立测风、瓦斯、密闭检查、煤层自燃发火、危险源检查等台账。
6.保管好所使用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物资设备等,并建立台账。
7.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并将有关数据报通风科存档。
8.定期对井下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9.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0.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九)采煤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采煤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及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帮、爆破作业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采煤工作面防自然发火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7.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保持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采煤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1.完善采面防灭火注浆管路,并严格按照计划及措施要求落实。
12.负责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4.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掘进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掘进过程中认真执行通风、防尘等安全措施,防止瓦斯超限、煤层自燃发火、煤尘超限等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掘进工作面范围内及分管的各项“一通三防”工作。如:风门看管、保护监测设备不受损坏,及时冲尘等。
4.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5.负责瓦斯浓度处于超限临界值和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对任意停开风机、片帮冒顶砸坏风筒、爆破作业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负主要责任。
6.对掘进巷道断面影响风机安装、风筒吊挂负直接责任。确保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7.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8.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9.掘进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10.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1.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2.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一)机电队
1.学习并落实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规定。
2.负责矿井安全供电,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并制定预防措施。
3.合理布置供电系统,确保掘进工作面“三专”供电及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完好。
4.机电设备有“三证一标志”,确保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完好,“三大保护”灵敏可靠。
5.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做好备用通风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地面反风设施灵敏可靠,参加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工作。
6.参加“一通三防”部门组织的质量验收和有关安全检查。
7.负责分管区域范围内的巷道冲尘,管线掉挂,风门看管等。
8.对矿井投入使用的局部通风机进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及检修记录。
9.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10.参加每月组织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例会。
11.参加矿井组织的“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协助分管领导排查整改各类“一通三防”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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