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公共秩序管理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维护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全有序,为业主提供优质的公共秩序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管辖区域内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公共秩序管理服务并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
3.2礼兵部负责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的指导。
3.2品质部负责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进行抽查。
4、程序
4.1根据公司要求,公共秩序管理服务应做到:
4.1.1小区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服务。
4.1.2礼兵人员标志明显、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1.3危及业主安全位置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4.1.4配套有监控设备的小区,监控专员在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和维护,填写《维修任务单》;对各种警情进行有效地防范和处理,记录在《监控日志》上。
4.2公司根据4.1条款的要求,制定各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规范,明确规定各项公共秩序管理具体的要求,具体执行《礼兵作业指导书》。
4.3建立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进行量化,各班中队长在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每班次检查不少于四次,每周书面考核不低于二遍,并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对公共秩序管理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抽查,并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4物业服务中心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会同礼兵部对礼兵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5、相关文件
5.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2《礼兵作业指导书》
5.3《监控专员作业指导书》
6、相关记录
6.1《监控日志》jw/jl-7.5.1-7-001
6.2《车辆出入登记本》jw/jl-7.5.1-7-002
6.3《外来人员登记本》jw/jl-7.5.1-7-003
6.4《巡逻记录》jw/jl-7.5.1-7-004
6.5《值班记录》jw/jl-7.5.1-7-005
6.6《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6.7《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8《维修任务单》jw/jl-7.5.1-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