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科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1、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文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抓好各专项安全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协调指导科室部门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科室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及完成情况。
3、配合保卫科组织学校有关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协调督促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工作。
4、配合保卫科组织落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学生安全教育、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
5、了解并掌握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119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7、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专项工作等安全工作的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台帐。
8、配合保卫科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安全部门对相关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及对学校的各项安全检查。
9、积极配合并完成学校及保卫科有关安全方面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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