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职位分类、定岗定员、考核考察、职务升降、竞争上岗、奖励惩戒等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工作目标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备案;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协调政府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归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人员的荣誉称号和有关待遇等工作。
2.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科级领导职务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批和级别确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备案工作;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3.按照上级关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培训的政策法规,研究贯彻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各级、各层次继续教育基地,综合管理各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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