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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承担全县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要求,负责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并实施补偿和监督管理。
3.组织承担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
4.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负责全县森林资源数据统计、管理和发布。
5.组织承担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工作,包括规划设计、作业调查设计等。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组织植树造林检
森林资源管理站工作职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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