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体'>本标准规定了本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供电营业所经营管理专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3 职责
3.1 在供电营业所所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所经营指标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
3.2 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并督促整改。
3.3 对供电营业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2熟悉电力系统基本知识和电力营销专门知识。
4.3熟悉国家有关电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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