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3.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相关文件:
4.1采购合同
4.2 特急项目管理细则
5、相关表单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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