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为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以部为主,条块结合”管理机制,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安全
(一)“一日安全常规”。各处室、班级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各环节提出安全管理要
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二)教育教学安全。加强师生的教育教学安全教育,全体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教学行为,合理布置作业,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完善和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加强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教育,确保教师上课无教学事故。
(三)实操实训安全。实操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仪器、药品要有严格的采购、入库、建账、保管、借领、归还、损坏赔偿等制度。加强师生实操实训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在实训室的显着位置标明。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实操实训,禁止学生参加;在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测试、游泳、军训和体育课的剧烈运动时,事先应进行身体检查,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
(四)网络安全。加强学生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遵守学校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指引(导)学生上网活动,以保证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严禁学生在校内互联网及其它上网服务场所从事电脑游戏,特别是非网络游戏。网络教室和电子阅览室等的计算机要编号并分配固定ip地址。学生上机时要按照分配的编号上机。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信息腐蚀学生。学校内部使用计算机要填好上机记录。
(五)社会实践安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了解、认识、服务社会。做到不说、不传、不信有关*言论。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得集体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宣传及剪彩仪式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活动。
(六)就业实习与培训安全。认真执行培训政策和物价政策,加强培训经费经济管理。加强对学生就业实习与培训安全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维护学校声誉,遵守实习与培训规定。
(七)饮食卫生安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相关管理规定,行政部总务处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食品采购等各个环节关,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传染病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炊事员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要求学生在校内食堂就餐,严禁学生叫外卖。高度防范投毒事件发生。
(八)健康安全。按规定配备保健医生,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学生对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检查档案。
二、学校安全
(一)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总务处要完善校舍勘察制度,特别重视对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
监控,指(确)定检查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勘验鉴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撤离学生,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整改维修。
(二)校园交通与校车安全。严禁校园内外来车辆进入。保安人员制止在校门口处设摊点、停放车辆。学校东校区实行人车分流,实行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制度。东校区值周人员、保安人员要重点做好上学、放学两个重要时段学生疏导与分流工作;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学生回家时段,两校区都要千方百计确保校门口交通畅通。周日晚学生回校时,值周人员、保安人员、校护队员要确保校门口的安全秩序。同时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消防安全。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了解消防工作重要性,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学期应对义务消防员、消防管理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安全管理培训;每年至少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指示标识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备并确保能正常使用。加强用火、用电、食堂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电路。责任到人,做好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做好记录工作。
(四)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和校产安全。积极与区综治、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管理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规定,外来人员无证、无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园周围200米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机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工作。保安人员要按照合同规定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做好安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昼夜值班、巡逻工作,对重要地段和部门的密切监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其它安全
相关驻校单位,如物业服务公司、社区教育培训中心等,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和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安全工作。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77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