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体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公司员工工作服规范着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工作服分为工装和职业装两种,每两年配发冬夏装各两套,使用年限为两年(特殊岗位者可视具体情况另定),新进厂员工在试用期满并办理了转正手续后在集团公司人事党政办或各二级单位综合部办理领取手续。
第四条公司原则上在发放年度的4月、11月期间进行工作服发放工作,领用期满两年的员工均可领取新工作服。所有员工试用期内不发放工作服(特殊岗位者可视具体情况另定)。
第五条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标准:
1、公司工作服使用年限为自领取之日起使用两年,两年可领取冬、夏装各2套。
2、领取工装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而离职者,按工装(冬、夏)5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
3、领取职业装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而离职者,按职业装(夏)150元/套、职业装(冬)35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服务满一年未满两年(自发放服装之日起计算)离职者,按职业装(夏)50元/套、职业装(冬)100元/套,扣取服装制作费用。员工离职时扣取服装制作费用的工作服不需退回公司。
4、在公司服务超过上述规定年限而离职者,不再收取服装制作费用,但需将领取服装交回管理部门,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工作服使用过程中,若因自己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工作服丢失或损坏的,公司不再另行配发,员工需按制作费用的标准向公司自行购买,不得因损坏或丢失而不统一着装。
第六条公司工作服的使用范围:各二级单位统一着工装,集团公司统一着职业装(有特殊规定的单位部门除外)。
第七条工作服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好公司的形象。
2、着职业装男式应系领带,女式应系丝巾,冬夏天都应配穿黑色皮鞋。
3、着工作服应整洁、得体、大方。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现象。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将本单位工作服外借他人。
第九条公司员工在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参加公司会议时一律穿着整套工作服,工作服应穿着整齐,不得穿“半套”或着装不雅(如:不扣扣子、裤腿挽起);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
第十条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的员工,由公司人事党政办或领导检查发现的,每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同时直属领导负连带责任,按公司《连带责任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由部门或各二级单位自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的员工,每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不追究直属领导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可以进行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党政办所有。管理办法修订后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管理办法同时废除,其他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z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9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9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