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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工作证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工作证》的使用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他人。
2、员工不带工作证不准进厂。
3、员工因岗位调整或职务变更须交回旧证并更换新证。
4、员工不佩带胸卡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遗失本证必须补办并交补办工本费10元。
6、凡辞工或解除合同者,必须将工作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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