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保安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说明书
物业保安服务工作质量管理操作说明书
1.0上班前准备工作
1.1上班之前站好列队;
1.2统一整理仪容仪表;
1.3着装要整洁、统一,不得卷袖、卷裤脚及将裤脚藏于袜内;
1.4佩戴好工作证、臂章、肩章、精神带;
1.5皮鞋保持光亮干净;
1.6头发及手指甲不可过长,需保持干净;
1.7挎包、水壶背在同一边;
1.8锁匙放入裤袋内;
1.9安排岗位,必须答'到',然后按照顺序排列接班;
1.10向右转前进;保持队列步伐整齐统一。
1.11由领班讲解及分析当班应注意的事项及传达规定;
2.0交接班工作
2.1交接班时应相互敬礼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2.2交班之班员,对所有的遗留问题进行登记并交代清楚;
2.3接班之班员,应检查移交物品是否相符及完好无损;
2.4接班之班员未到时,不得下岗;
2.5交接完毕后,入列跟队下班;
2.6当班的班员需对遗留问题进行跟进及处理结果;
2.7当班之班员,车辆经过岗位必须敬礼。
3.0值班之管理工作
3.1对各岗位所管辖区域的楼宇、环境卫生、消防及公共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3.2巡逻时如发现有纸屑、果皮、胶袋、烟头应主动拾起放入垃圾桶内。
3.3留意各单位之业主是否养有家禽、家畜及宠物。如:鸡、鸭、猫、狗、猪、昆虫等,发现有此情况,须向业主解释说明有关之规定,并劝其拿出小区;
3.4看管好绿化带、灯具等公共设施设备;
3.5对高空投掷物品的行为加以制止,屡教不改者报管理处。
3.6留意小区内可疑及闲杂人员,对游闲及带工具的人员,都必须盘查或赶走;
3.7对装修工人赤膊在小区内施工作业或乱坐公共地方的加以制止;
3.8对在小区内乱翻围墙出入的人员加以制止;
3.9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公共地方大小便;
3.10检查未入住之单位门窗是否关好;
3.11已入住之单位提醒业主注意关好门窗;
3.12对小孩在小区内玩火种的现象加以制止。如:灯笼、腊烛,业主在公共地方烧纸钱,要求注意防火或对其进行制止。
3.13晚班的需检查照明情况,如:楼梯灯、路灯、园林灯、水池内彩灯是否完好无损,烧坏的需报维修部处理;
3.14业主(住户)在其该单位昼夜打麻将、深夜聚会或唱卡拉ok,应要求业主(住户)把门、窗关好,以减低吵杂声,避免业主投诉及影响他人休息;
3.15如有紧急事件,需通知领班、保安主管及当值管理员及时处理,重大事件需知会管理处经理。
3.16登记在当值期间的大小事项,重要情况要写文件报告上呈。
3.17车辆经过岗位必须敬礼。
4.0路口岗位之管理职责
4.1对出入之车辆须敬礼,以示礼貌;
4.2本公司职员下班时间,不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4.3被公司解雇、辞职之人员不准进入小区;
4.4禁止装修工人之单车及装修工人23:00后入小区;
4.5绿化、清洁之员工不准穿拖鞋入小区作业;
4.6仔细检查进出小区车辆及人员之证件,车号需与办理证件上的号码相符,若不符应查明原因后方可放行,杜绝无卡证车辆进入小区;
4.7认真执行打卡及收费制度,严防贪污收假币行为;
4.8公、检、法及市政参观车,供水、供电抢修电信等车辆,需登记有效证件并通知物业部,同意后放行;
4.9访客到访,查询清楚后,报物业部致电给业主同意后,做好详细登记方可放行,未同意则不可放行;
4.10大型车辆及货车出小区时,必须检查车箱内有无装物品,若有物品时,须持有物业部开出的放行条,核对无误方能放行,否则拒绝放行;
4.11严禁车辆违章或逆向行驶;
4.12若有车主违章行驶,需向司机礼貌解释并给予警告;
4.13道闸不可中途停止(停电除外);
4.14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严防塞车现象:
4.15保持岗亭及道路卫生干净;
4.16对进出车辆打卡时间不得超过30秒;
4.17登记来访客人的有效证件不得超过60秒;
4.18业主凭住户证出入小区。
5.0当值及巡视应注意事项
5.1样板房之管理
5.1.1无售楼处小姐带或未经物业部同意的所有人员,将不准进入样板房参观;
5.1.2参观人士,必须要求脱鞋进入;
5.1.3严禁携带相机、摄影机等进入样板房;
5.1.4登记进出时间、人数、带领人,带物品出入门时需要检查并作好记录;
5.1.5夜间需检查门、窗、空调机、室内灯是否关好。
5.1.6当值员不准进入样板房(特殊情况除外);
5.2装修单位之管理
5.2.1工人是否持有效工作证进出;
5.2.2是否配备有灭火器材施工;
5.2.3检查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或是否办理装修许可证,如未办理或过期的的证件需要求其补办有关手续;
5.2.4对高空作业违章操作或违反有关安全规则之因素应加以制止,如:未系安全带安装空调机、清洗外墙、窗户等;
5.2.5严禁使用电动工具或其他较大的吵杂声作业时间:
12:00-14:0020:00-8:00
5.2.6装修单位门口卫生是否保持干净;
5.2.7禁止阳台、后花园、车库内堆放有碍观瞻垃圾杂物等;
5.2.8禁止在后花园,用明火及电炉等煮饭及乱倒剩菜剩饭;
5.2.9禁止装修工人在室内吸烟或乱丢烟头,预防火警隐患;
5.2.10搬运家具材料时,是否损坏公共地方。如:天花板、墙壁、灯座、灯泡;
5.2.11禁止将装修材料或垃圾堆放于楼梯间或公共地方;
5.2.12如有拆墙、装空调或外墙油漆等影响安全及外观的项目,需报物业部查实;
5.2.13严禁装修单位乱搭乱建现象。
5.3公寓楼、别墅之管理
5.3.1对在公寓楼或别墅有以下行为的需加以制止:
5.3.2在门口、公共地方摆放鞋架、香炉、神位其它等(别墅可以摆放,但须报物业部核定标准);
5.3.3凡发现贴对联及门福等情况须通知物业部人员。
5.3.4在门口停放摩托车和单车;
5.3.5在前后阳台之铁栏杆晒有衣物或堆放垃圾;
5.3.6在门窗上贴有太阳纸,如黄纸、红纸等;
5.3.7在窗户玻璃上贴字画、海报、玩具等;
5.3.8私自更换不同颜色之玻璃;
5.3.9其他影响楼宇观瞻外观之举措。如:私自安装天线,防盗网等;
5.3.10在公共地方烧纸钱、祭祖等。
5.4车辆之管理
5.4.1有无压着草皮;
5.4.2有无撞坏车库门;
5.4.3有无撞坏浇花水龙头;
5.4.4有无撞坏烟灰桶及垃圾桶等其它公共设施等;
5.4.5车辆相碰时,需征求车主意见作出处理;
5.4.6车门、灯是否已关好;
5.4.7是否按照规定车位停泊;
5.4.8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违章行驶。
5.5售楼处之管理
5.5.1公司职员及客户出入,必须要有礼貌、以树立良好形象。
5.5.2指挥好前来参观人员之车辆停放于车位上,并负责看管,保证安全;
5.5.3加强防卫工作,保障办公大楼高层职员及客户人生财产之安全;
5.5.1禁止衣冠不整,且来历不明的人员进入大楼;
5.5.5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如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等)进入大楼;
5.5.6公司职员若因公超时,需登记好姓名、出入时间、携带物品等;
5.5.7看管好公司财产(如电视机、电脑、专业机器等);
5.5.8不准随意挪用公司之物品,若因公需要,报高层职员同意并做好登记;
5.5.9办公大楼职员下班后,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已关好;
第2篇 某某小区物业保安服务管理
某小区物业保安服务管理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公司通过的iso9001-2000质量控制标准执行。针对小区特点,实施全天24小时保安巡视和值班制度。小区共设31名保安,其中,保安员30名,保安主管1名。小区保安主要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保安必须做到服装统一整齐、佩带标识鲜明,站立端正、文明礼貌。
1、人员组织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有吃苦奉献精神和甘当保姆的意识;
接受过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熟悉小区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不良记录;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执勤时不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
讲普通话,可以进行简单英语会话;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卫
参照《门卫制度》执行。
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有一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
3、巡逻
参照《小区保安人员巡逻检查制度》执行。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并排或列队巡逻,规范整齐;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服务中心,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
参照《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执行。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恢复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5、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服务中心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建立访客登记、车辆登记、值勤与巡逻记录等资料。
6、标准与要求
总体管理服务标准:达到《上海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级标准。
应急及突发事件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保安员岗前、岗中培训率达到98%。
对保安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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