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出工作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外出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外出(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司工作或执行任务的过程,如外场测试、试验、展览、售前售后为客户上门服务等。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外出工作派出部门或负责人:负责人员安排,两人及以上外出工作,必须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间,并负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4.2 临时负责人:负责外出工作中的一切事务,包括外出工作申请、交通工具协调、交通安全、食宿协调、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等;
4.3 主管副总:负责审批所属部门的多人或部门负责人的外出申请,监督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外出工作的内容
员工需外出工作执行的任务主要有产品外场测试、试验、展览、拜访客户、上门售后服务、到外协厂送料、协调生产进度、返修、监督检查等及其他需外出的情况。
5.2 外出工作要求
5.2.1 外出执行任务必须填写《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批准生效。
5.2.2 外出执行任务完成后,临时负责人需在《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中“完成情况”一栏写明任务的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可另附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于行政人事部前台处存档。
5.2.3 未按5.2.1、5.2.2 条款执行的外出员工,行政人事部按实际打卡记录以“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5.3 外出交通工具选择
5.3.1 员工外出尽量选择绿色出行,可在公司前台借用公用的公交一卡通。
5.3.2 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外出时,需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具体按照公司《公司车辆司机管理规定》执行。
5.3.3 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需要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
5.3.4 去本市以外的地方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具体按照《员工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6 记录与报告
《员工外出工作申请单》
《派车单》
《出差申请单》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公司车辆司机管理规定》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8 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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