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工程部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全体员工
3.内容:
3.1按时上下班,上午11:30分和下午17:30分前不能提前下班或吃饭,中午上班不能迟到。
3.2上班时间内无具体工作时,原则上在办公室等候,需外出巡查设备情况时须告知主任,不得办私事。
3.3上班时须配戴工作证,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
3.4及时处理维修申请单,不得积压。上午11:10和下午17:10以前的维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完毕,有些维修如情况紧急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不管加班与否,都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当天无法处理的都必须在'维修情况'栏内注明原因,每个维修单处理完毕后须业主与维修人员签名。
3.5上门维修时须带工具袋(箱),必备工具都放在里面,以节省时间,增加工作效率,少跑路,多干活。
3.6服从主任安排,每天上班后先在办公室报到,等候分配一些重点的突出的或需多人合作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处理,各人分头工作。
3.7紧急情况时工程人员(接到通知)须立即赶到现场,等候分配工作或作应急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3.8服务态度作为上门维修服务的一部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时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9工作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讲科学、多商量、不蛮干,配电房、水泵房或高空作业等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工作。
3.10团结务实,努力工作,遵守本部门之制度。
3.11工程部主任(副主任),每天至少巡查各设备设施一次,检查各班值班巡查情况,每星期不定时抽查不少于1次,抽查内容见《工程部抽查表》。
3.12主任(副主任)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含领导交待事项、机电设备是否已到检修时间等),将当天工作安排下去。
3.13各当班维修人员原则上(除值班人员外)无维修单时应在值班室等候待命。
3.14各当班维修人员出去维修,(含有偿服务和公共维修),应注明时间,回来交单时应注明完成时间,并且尽量让业主写上业主意见,以备查单考核,具体见《维修单》。
3.15关于机电设备大型的水电系统等的更换,由主任(副主任)安排填写维修单,其余参照4条办法。
3.16土建人员的维修工作,主任(副主任)应以抽查的办法,检查完成的工效。
3.17所有的维修,主任(副主任)及维修人员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随机处理。
4.附表
4.1《工程部抽查表》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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