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物业集团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为本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保安部经理为园区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园区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6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7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物业集团负责人兼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为本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定颁发本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集团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负责任命各部门及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主任,为本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布置、安排等具体实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1.4业务总部负责物业集团安全组织机构图的编制和更新,报物业集团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4.1.5业务总部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完善和修订,负责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的策划与落实,对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收集资料、编写教材,组织培训。
4.1.1全质办为安全管理常设机构,全质办主任负责主持物业集团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质办对物业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办、落实,定期通报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1.2全质办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按季度内容检查表实行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
4.2 安全管理项目
4.2.1 治安管理
a.保安部为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园区治安监控、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b.治安管理具体按《治安管理程序》执行。
4.2.2 消防管理
a.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管理处、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b.由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c.保安部设立专职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d.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保安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消防管理具体按《消防管理程序》执行。
4.2.3 车辆管理
a.保安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b.保安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收取服务费用。
c.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程序》执行。
4.2.4 设备安全管理
a.由工程维护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护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c.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d.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e.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护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绿化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绿化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单位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a.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b.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c.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d.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e.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f.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g.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h.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i.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j.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l.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m.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qp-6.3-01)
5.2《治安管理程序》(qp-7.5.1-08)
5.3《消防管理程序》(qp-7.5.1-09)
5.4《停车场管理程序》(qp-7.5.1-11)
5.5《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qp-7.5.1-17)
5.6《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qp-7.5.3-01)
6.0 记录表格
6.1《房屋安全普查记录表》(qr-7.5.1-07-01)
6.2《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qr-7.5.1-22-02)
6.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qr-7.5.1-22-03)
6.4《安全管理责任书》(qr-7.5.1-22-04)
第2篇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对宾馆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宾馆、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的安全与消防工作。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3.2 iso14001:1996 4.4.6 运行控制
3.3 whma00-00 《管理手册》 第7章第1节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第7章第4节 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术语和定义
4.1 可追溯性:产品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载的标识,追溯需要考虑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4.2 意外事件:宾馆意外事件是指发生在宾馆内部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质损失的意外变故或灾祸。
4.3重大节假日:是由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定假日及杭州市西湖周边的大型活动:西博会、烟花节组成。
5 职责
5.1 总经理对全宾馆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5.2 分管安全的副书记对全宾馆的消防与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3安全部经理依法具体负责宾馆安全与消防的管理工作,并管理和控制安全部的运行。
5.4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并负责本部相关《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5.5 保安主管对保安与宾馆治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6 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安全与监控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 程序要求
6.1 服务特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维护宾馆良好秩序,快速准确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2 安全部经理应不断完善《宾馆安全管理制度》、《宾馆消防管理制度》。对于宾馆内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副书记进行汇报,完成工作日志。
6.3 培训
6.3.1安全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宾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6.3.2由保安主管负责对保安进行培训与演练。
6.3.3由专职消防员对安全部消防员进行培训与演练。
6.4 岗点工作职责
6.4.1 准备工作
当值领班与上一班领班交接工作,移交对讲机与内部传呼机;
当值领班组织班前点名、检查仪表仪容,布置当天工作。
6.4.2 岗点值勤
保安须严格按whqc19-01《保安操作规程》操作。
正门岗负责维持正门和车辆秩序,控制正门区域各类闲杂人员,保证正门区域道路畅通。
电梯岗负责维持大厅秩序,控制上、下客梯人员情况,为客人提供客梯服务,并保护好重要客人的专梯安全。
车辆管理
a.车管岗负责对来店消费和会客客人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停放车辆安全。
b.自行车岗负责对员工上、下班自行车进出和停放进行管理,保证存放自行车安全。
职工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接待和管理进店人员和车辆,并负责宾馆邮件和报刊杂志的收发。
南大门岗负责维持宾馆后院正常秩序,保证后院消防通道畅通。
夜间巡逻保安负责对宾馆各部位巡视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宾馆夜间安全。
稽查是在宾馆范围内纠正员工各类违章和违纪现象,按规程正确使用《员工过失单》。
6.4.3 结束工作
当班领班向下一班领班移交工作,并由早班领班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组织相应岗位培训;
保安主管定期参与班后会,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好记录,持续改进。
6.4.4 岗点管理
保安主管、领班定时巡视各岗点值勤情况,对违反操作的现象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保安主管、领班在当班高峰期,协助保安管理好车辆,控制正门区域秩序。
保安主管在宾馆重大节庆期间须到场亲自指挥。
保安主管、领班须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确保事件的可追溯性与工作差错的持续改进。
6.5 治安管理:
6.5.1 安全部保安主管对各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治安情况检查记录》。
6.5.2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应及时纠正、上报并督促整改。
6.5.3 登记、制作和发放宾馆各种临时出入证。
6.5.4 意外事件处理
严格按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whqc19-03《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及时准确处理,将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6.6消防管理
6.6.1 签订责任书
宾馆与各部门消防负责人签订《望湖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书》;与宾馆长包房订立《望湖宾馆长包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注:当原责任人调离,须与新责任人签订新的责任书);与进馆施工队伍订立《望湖宾馆改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宾馆安全部和签字单位保管,安全部保管者为专职消防员。
6.6.2 制度落实
1)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宾馆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环境。
2)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各部门whqc19-05《宾馆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3)专职消防员对宾馆消防设施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并记录在《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表》。
6.6.3 监控中心管理
监控中心保安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
准备工作:上班后与上一班保安交接《监控中心当班记录》、警具,并更换好录象带,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专职消防员与工程部进行处理。
3)监控操作
a.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严格操作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好当班记录。
b.如发现可疑情况,则立即放大画面,记录对象特征,通知前台保安领班前往处理。同时密切跟踪情况发展,做好录象与记录。
c.如发现火警则按whqc19-02《监控中心操作规程》及wheb00-0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结束工作
a.向下一班保安交接工作,并参加班后会。
b.专职消防员定期召开工作会,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6.6.4 建立健全消防业务档案,完成以下记录:
1) 《专职消防员工作日志》
2)《宾馆消防情况检查记录》
6.7 设备管理
6.7.1 对讲机使用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与保养维护。
6.7.2 监控中心设备由监控中心保安负责日常保养维护,专职消防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中心维修工对故障进行维修,无法修复则上报专职消防员,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报修报损。
6.7.3 宾馆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定期检查测试,工程部负责配合和维修。
7 相关文件
whqc19-01 《保安操作规程》
whqc19-02 《监控中心操作规程》
whqc19-03 《宾馆意外事故、事件处理规程》
whqc19-04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
whqc19-05 《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wheb00-04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whqb50-08 《设备管理程序》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对与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的不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贯彻实施,并负责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3.2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应考虑如何减少职业健康安全危险,必要时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方案。
3.3质保部负责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方案。
3.4物资部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
3.5办公室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公司在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对重大危险源相关性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点,由生产部设置为安全控制点,列入《重大危害清单》,明确控制要求。在明令禁止动火场所应有标识。
4.1.1技术开发部在编写设计方案时应考虑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主管部门在审批设计方案时,需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评审;提供采用无害化的工艺技术,并简化制造工艺,提倡使用无毒害的材料。
4.1.2质保部参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对生产设备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临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3对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等。
4.1.4物资部门负责化学物品(酸、碱、有机溶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贮存和使用,在贮存和使用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要防止倾倒和泄漏等现象的发生。贮存和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标识警示。
4.1.6办公室应按《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工作。
4.2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程序和标准的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当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置,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予以处理,安监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4.3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危害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5.2《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3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0 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人员、活动、设施和区域。
3.0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确保在本厂范围内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
3.2 ehs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3 ehs工程师/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具体实施。
3.4 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此制度。
4.0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消防应急演练
4.1.1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查公司义务消防队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同时检查灭火器的性能。
4.1.2在举行消防演习之前,应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联络各相关方,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光临指导工作。
4.1.3演习结束后需对演习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加以分析,制订今后的改进措施。
4.2人员
4.2.1总经理、ehs经理、ehs工程师、兼职安全员和所有员工均应经过本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其支持文件所有项目的培训并得到认可,以确保消防制度和应急准备全部到位且具有效作用。具体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依据《ehs委员会架构图》和《ehs委员会岗位职责》执行。
4.2.2本厂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本厂所有电工均取得政府认可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2.3义务消防员应经过政府消防队的培训并得到认可,每年做好记录.
4.2.4急救员应参加过相应的培训且其资格在有效期内。
4.2.5只有经过化学品安全、电气接驳、电气接地及防火培训的人员才能从事可燃/易燃液体的抽取工作,所有人员均应了解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危害。
4.2.6如条件许可,公司将尽可能申请当地消防部门到公司进行全员的消防培训。
4.3基础安全设施
4.3.1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每月由ehs区域协调员进行检查, 如有损坏, 通知维修组处理并作效果确认,确保功效正常并保存记录。
4.3.2本厂生产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3.3疏散撤离路线按紧急出口灯的方向,及消防器材和走火通道平面图。所有疏散路线都时刻保持畅通且宽度不少于1米。撤离路线不经过高危险区。在到达集合区的过程中,由保安人员维持疏散秩序和保护员工安全, 并设置必要的标识路障,引导外来车辆。
4.3.4每生产楼层或宿舍至少有两个出口,紧急出口应有清晰标识和应急灯,以保证在紧急事件时可见到标志。
4.3.5凡不通向紧急出口的门,包括部门之间互通的可能被误认为紧急出口的门 ,应有清晰标示“非紧急出口”字样,以避免员工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误入这些非紧急出口的门。
4.3.5所有出口的门都应朝外开启,要求不需任何特别的开门知识能顺着疏散方向向前推开。所有的出口均不上锁。特殊情况如卷闸门,则门内有人时随时保持开启状态。
4.3.6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4厂务环境管理
4.4.1废弃垃圾存于阻燃容器内,并根据废弃物产生的速度,以不满不溢为原则,至少每天清理一次,以降低火灾隐患。
4.4.2易燃废弃物如油抹布、可燃的工业碎屑、及其它碎料存于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以不满不溢为原则, 定期清理并运离作业现场。
4.4.3过量的可燃物应移出作业现场以消除火灾隐患,工厂任何地方都不应存放过多的可燃物料。
4.4.4地面的溢流物质(如油类)、散落零碎物(如零件)、废弃部件等应及时给予清除,所有车间、仓库和办公区域的地面随时保持清洁, 且无溢流物和物料。
4.4.5盛装易燃物品的容器应贴有中文标识和危险标识。可燃物不得装有易燃液体,但在无明火工作场所,可使用可封闭的塑料瓶盛装一天用量的易燃物料。除非腐蚀性材料,不得使用玻璃容器。除非正在使用中,所有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当密闭并合适地存放于车间或仓库货架。
4.4.6本厂所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并张贴“严禁吸烟”标志。在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设置吸烟区。
4.4.7热力设备如携带型加热器、发电机、烤箱等务必远离易燃物料(包括油、脂、粉尘和纤维等)
4.4.8所有物料,包括空货柜、手推车、纸箱、原材料等的存放不允许随意放置并阻碍过道、出口、紧急设施等。所有物料堆放相对高度不得超过2.5米。
4.5电气管理
4.5.1电气管理由专业电工具体实施。设备插头应当为三相接地或双重绝缘插头。不使用磨损或破旧的电线,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至少每月一次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及维护,以确保绝缘性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5.2应当只使用达标的固线装置、插头、插座、断路器及其它工具。不得使用临时线路装置(如裸线插座或不用插头等)。
4.5.3所有的接线盒、插座以及配线板等均应有稳固的防护盖,并且不受阻。
4.5.4在作业区域及宿舍设置避雷系统以保护电线及电力设备并且预防火灾。
4.6特殊危险因素
4.6.1设置经特别安全设计的危险品仓库,用以储存可燃/易燃液体,并易燃的和有毒的分仓储存。危险仓中所有的电气装置、开关、电线等均应符合危险场所使用要求。通风、控温良好,具适宜的电气防护系统,照明设施使用防爆灯。贮存于危险仓中的危险化学品均应密闭,并配备必要的防泄露装置。张贴明显的危险警告标识。
4.6.2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均应接地,分装及使用中按4.4.5管理
4.6.3车间内基础设施由防火材料建造,保持充足的通风(至少30米/分钟,每年检测一次),并且严禁明火作业,车间距明火、火花、运行电机等其它火源至少保持6米以上距离。各车间须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易燃残余物,以消除火险隐患。
4.7消防设施
4.7.1 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ehs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7.2安保部门及车间责任人对所在区域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管等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点检,对于过期、压力不足、配件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8消防事故
如果发生火灾,不论火灾大小,都由ehs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事故险象调查报告>,此预防措施要得到总经理的亲自批准,切实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
5.0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5.3 ehs委员会架构图
5.4 ehs委员会岗位职责`.
5.5 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5.6 消防器材管理程序
6.0相关记录
6.1 培训记录
6.2 电工证书
6.3 义务消防员培训记录
6.4 急救员培训证书
6.5 电气安全检查表
6.6灭火器材点检表
6.7消防安全检查表
6.8《事故/事件调查表》
第5篇 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怎么写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 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3. 0 职责3.1 物业集团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 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为本物业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 3 保安部经理为园区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3. 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园区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 5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6 业务总部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并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 7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物业集团负责人兼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为本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审定颁发本集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对集团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
负责任命各部门及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主任,为本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布置、安排等具体实施,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1.4业务总部负责物业集团安全组织机构图的编制和更新,报物业集团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4.1.5业务总部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完善和修订,负责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的策划与落实,对各部门、物业公司(管理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收集资料、编写教材,组织培训。
4.1.1全质办为安全管理常设机构,全质办主任负责主持物业集团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质办对物业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办、落实,定期通报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1.2全质办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按季度内容检查表实行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
4.2 安全管理项目
4.2.1 治安管理
a.保安部为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园区治安监控、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b.治安管理具体按《治安管理程序》执行。
4.2.2 消防管理
a.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管理处、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b.由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c.保安部设立专职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d.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保安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消防管理具体按《消防管理程序》执行。
4.2.3 车辆管理
a.保安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b.保安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收取服务费用。
c.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程序》执行。
4.2.4 设备安全管理
a.由工程维护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护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c.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d.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e.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护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绿化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绿化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单位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a.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b.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c.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d.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e.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f.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g.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h.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i.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j.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l.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m.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设备设施综合管理程序》(qp-
6.3-01)
5.2《治安管理程序》(qp-7.
5.1-08)
5.3《消防管理程序》(qp-7.
5.1-09)
5.4《停车场管理程序》(qp-7.
5.1-11)
5.5《房屋本体维护管理程序》(qp-7.
5.1-17)
5.6《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qp-7.
5.3-01)6.0 记录表格
6.1《房屋安全普查记录表》(qr-7.
5.1-07-01)
6.2《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qr-7.
5.1-22-02)
6.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qr-7.
5.1-22-03)
6.4《安全管理责任书》(qr-7.
5.1-22-04)
第6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目的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程序。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职责
(1)公司设备管理岗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对本公司所有的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2)行政部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对本公司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取证。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操作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有异常向主管领导汇报。
定义
4.1 按工作压力划分,压力容器分为以下四种。p为工作压力
低压容器l 1kgf/cm2≤p≤16kgf/cm2
中压容器m 16kgf/cm2≤p≤100kgf/cm2
高压容器h 100kgf/cm2≤p≤1000kgf/cm2
超高压容器u 1000kgf/cm2≤p
4.2 按有利于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分为三类:
(1) 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2) 下列情况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
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3)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和p×v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
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mpam3的低压容器和p×v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容器;
工作程序
5.1锅炉压力容器购置
5.1.1压力容器采购前应由设备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管理员提出购买申请书,报公司领导审批。选购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综合考虑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最高压力、最高或最低温度及使用介质等因素,决不允许超压使用,也不允许将常温容器当低温容器使用,对腐蚀性介质须考虑容器耐腐蚀性能等问题。
5.1.2购买前应按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已颁布的法规的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交经国家劳动部门和环保部批准的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总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对进口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进口规定,要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和商检部门检验,并要求资料完整。
5.1.3容器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并按有关标准对容器及附件进行逐一验收。填写压力容器入厂验收单。
5.2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
5.2.1 对安装单位的要求:
必须经过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对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的安装单位应规定领取相应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安装经验,一般应有几年安装历史,安装质量良好。
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并能执行规程和标准
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专业工种,如焊工、探伤工等。
具有正式的施工工艺程序,焊接工艺评定等。
具有与安装相适应的安装设备和机具及检测手段。
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2.2 安装的依据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球型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高压、中压化工设备施及验收规范》等
5.2.3安装(组装)质量验收
在安装过程中应对质量实行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必要时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实行监检。
总体验收前需将安装资料送当地锅监所进行审核。竣工后,容器应经授权的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发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容器安装(组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安装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检验报告等)移交使用单位,及时存入技术档案中。
5.3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验
5.3.1使用单位的检查
压力容器所在班组应每天对设备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工作。
检查的重点如下: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等);
容器运行记录的填写是否认真、准确(包括故障及故障排除记录);
设备的完好状况、负荷情况、操作工持证上岗情况等;
容器本体及连接管道,阀门等处密封情况;
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是否在有效期内;
容器的防腐层、保温层及设备名牌是否完好;
容器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不正常情况;
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现象;
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
10)修理改造计划的执行情况;
11)结合节日及中心工作的专项检查,对设备的防雷、防静电等设施的检查。
5.3.2锅监所的检查
锅监所的检查主要是指:每年一次的外观检查;每三年一次的内外部检查;每四~六年一次的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见《在用锅炉定期检查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
5.4 压力容器附件的使用与维护要求
5.4.1 安全阀的维护
经常保持安全阀清洁、防锈、防粘、防堵、防冻。
经常检查其铅封是否完好。
一旦发现渗漏现象,及时修理更换。
由安全阀检验站每年进行一次的定期校验,包括清洗、研磨、试验及样验调整。校验后铅封。
5.4.2 压力表的使用
压力表的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5-2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有红线,指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
压力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校验期、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
压力表指示失灵、表盘刻度不清或表壳破损、指针不能回零时,应予更换。
压力表由国家法定的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每年两次的检验,检验后进行铅封并发合格证。
5.4.3温度计使用注意事项
温度计的测量范围要与工艺要求相符合。
接口结构要安全可靠,不得泄漏。
每年一次定期检验。
5.4.4紧急切断阀的要求
每个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经行试验和性能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及试验或检验报告;
易熔塞的易熔合金熔融温度为70±0.5℃;
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保证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持续放置48小时不至引起自然闭止。
紧急切断阀自关闭起,应在10秒内闭止。
紧急切断阀不得兼作阀门使用。
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经耐压试验及气密性试验合格,具有合格证才能使用。
5.4.5液位计使用注意事项
防止泄漏,保证液位计正常显示。
液面保持清晰可见,在停止作业时需作清理或保养。
液位计的排污管应接至安全地点。
板式玻璃液面计应以1.5倍工作压力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5.5 压力容器操作工的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5.5.1容器操作工的培训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凡从事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包括工艺系统中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均需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应使容器操作人员熟悉所操作的压力容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掌握有关压力容器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知识,从而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操作水平和维修技能。
5.5.2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凡考核不合格者,可重新培训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容器操作工应调离该操作岗位。
5.5.3锅炉司炉工须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
5.6 锅炉压力容器的变更
变更分为过户变更、使用变更、安全状况等级变更三类。
5.6.1 过户变更
压力容器在过户前,使用部门应带《压力容器使用证》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向锅监所办理注销手续。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锅监所办理新的使用登记手续。
5.6.2 使用变更
当需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即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的改变(不含使用地点、位置、容器本身结构的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持改变使用条件的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等到原登记的劳动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6.3 安全状况等级变更
在用压力容器经内外部检验或修复后,检验单位应重新核定安全状况等级,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如安全状况等级有变更,使用部门应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及时到锅监所办理安全状况等级变更手续。
5.7 锅炉压力容器的判废与报废
5.7.1经检验核定安全状况为5级的压力容器应作判废处理,由检验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同时报锅监所。判废的容器可作常压容器或修理或报废。
5.7.2压力容器报废后,使用部门应持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使用证》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等资料,及时向锅监所办理报废手续。
6 相关文件
b-09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第7篇 电器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相关工作场所的现场电器安全管理,加强电气使用过程的控制,规定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安全要求;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为人身和财产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办公区、施工场所、各机房及分前端机房的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 各部门及分公司需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控制。必须使用经过批准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或临时电气设施。
3.2 相关方的电器安全管理执行目录和行业相应安全要求及本公司要求,公司各责任部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 电气设备、元件、材料等应购置、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厂家合格的产品。
4.2 电工需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许可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所在部门及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4.3我国规定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伏。当电气设备采用的电压超过安全电压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4.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执行住建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临时用电设施、设备使用前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检查。项目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要注意经常性的检查、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整改,并做好记录。在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大型机组旁边要有明显的标识,而且要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4.4.1 施工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等应完好、灵敏、安全可靠;检查登高作业工具,梯子及高处作业个体防护用品等必须完好,安全可靠;熟悉作业环境、作业工艺技术要求和作业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4.2 施工作业中要根据作业内容和特点认真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等有关安全作业标准。
a)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需有资质电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b)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安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设备,应视为带电),必须拉开刀闸,使各相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线路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线路返送电。
c)验电应按电压等级合理地使用验电器,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先进行试验,确保验电器良好。
d)低压架空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看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操作,并戴手套和安全帽。高低压同杆架设,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或过于接近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或绝缘严重损坏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e)进入高处作业现场不得少于二人,必须带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为宜;登高作业工具、器材必须放置稳妥,各种工具及所需物件,严禁抛掷,以防坠落伤人。上杆前应先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应先断开相线,后断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二根线头。遇有六级以上大风,禁止登高作业。
f)挖坑开沟前要查清地下电缆及各种动能管系设施,防止损伤,挖坑开沟要防塌方,当天未完工的坑洞要加遮盖或用红灯围线拉出危险区域,做出警示标志,防止车辆、行人坠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将坑沟平整。松软土质应有防止塌陷的措施。
g)立杆或倒杆时,应划出危险区域,专人监护,统一指挥。使用吊车立、拆电杆时,应与吊车司机和起重工密切配合,钢丝绳要捆绑适当,人要站在安全位置。
h)施工作业后,施工负责人,应查明并确认所有工作人员从杆上、导线上撒下,检查并确认所有工具和材料从杆上导线撒下来,具备送电条件后,拆除接地线,并查明接地线数量。最后向作业人员宣布不准再登高作业,方可送电。取下各种“警示牌”收好工具材料,清理收好工具材料整理整顿好作业现场。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
4.5各部门在办公区及施工场所均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或临时电气设施,严格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a)用电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漏电、过欠电压及不间断电源等可靠的保护装置,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b)配电箱、开关板按低压电力技术规范进行控制。临时用电应有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c)按规定使用并注意用电标志;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d)办公场所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e)当用电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到达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
4.6在各个机房及分前端机房,要严格执行《电子仪器和设备防静电要求》的相关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a)在机房内需采用抗静电活动地板。
b)进入静电工作区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直接接触静电敏感器件的人员必须带防静电腕带。穿普通鞋的人员应使用导电鞋束、防静电鞋套或脚跟带。
c)静电安全工作台上不允许堆放塑料盒、橡皮、纸板、玻璃等易产生静电的杂物、图纸资料应放入防静电文件袋内。
d)生产场所的元件盛料袋、周转箱、等应具备静电防护作用,不允许使用金属和普通容器,所有容器都必须接地。
e)生产场所使用的组装夹具、检测夹具、焊接工具、各种仪器等,都应设良好的接地线。
5工作流程
(见下页)
6相关文件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电子仪器和设备静电要求》
7记录
序 号
修订时间
修订说明
版 次
批准人
备注
1
2
3
4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法规,强化安全管理与监察,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全矿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3.2安全副矿长对集团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3.3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3.4安监站具体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3.5生产科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
3.6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 控制程序
4.1矿长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安排贯彻落实。
4.2各单位严格按“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组织施工或作业;负责做好事故隐患的日排查与整改工作,以消除矿井事故隐患;坚持周五职工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了解安全形势、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相应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3安监站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每月一次检查本矿现场管理实施情况及效果,并做好记录。
4.4生产科组织现场管理活动,对各单位现场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5通修工区对全矿井下工作场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每月牵头组织全矿井下作业场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4.6工会负责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信息反馈,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及时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
6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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