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工程管理程序(三)
1.目的:
为了确保产品符合环保物质管控要求,在制程过程中有所依据,制定此管理程序。
2.范围:
环保物质管控下的产品加工过程,从物料的领料、制造加工、出荷前的过程。
3.定义:
依客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程过程中满足q、d、c、e的部品加工。
4.程序权责:
本程序主导部门:制造部
相关部门:体系活动有关的各部门
5.管理内容:
依rohs对应合格判定流程基准附件
5.1业务的订单是环保物质管控产品时,则按此程序作业。
5.1.1资材部生管接到业务订单后,联络cb制造部安排生产日程。
5.1.2生产部在领料时要对应的从仓库领取环保物质管控物料(记录单有“rohs适合品”标识),副资材由仓库管控入库可直接领用。
5.1.3对于制造部制程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必须在环保物质管控下,并且要有相关的标识。如:油性笔、脱模剂、防锈油、去污水等禁止制造场内使用,详细参阅《新建高环境管理物质社内标准》主要使用目的中的描述内容。
5.1.4制造部生产加工过程中,防止工程上的交叉污染,必须对rohs的符合性进行确认(保证加工中没有使用非rohs适合品物料和副资材,以及非管控下的辅材)。并记录在“制品检查表”的“其它”栏中,作为制程过程中合格判定的依据。
5.2品管部对生产环保管制物料的产品
5.2.1生产部生产环保管制的产品时,qa要确认生产部所用的材料是否是环保管控的物料,是否有相关的批号标示。
5.2.2生产部生产环保物质管制的产品时,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必须在环保物质要求下,并且要有相关的标识。
5.2.3制造过程中,确认工程内非rohs对应品的交叉污染(现在物料、副资材和产品全是rohs对应品)
5.2.4制造过程完成后产品的确认:包括物料来源、制程污染、出荷标识,并作好相同品番的记录,记录在出荷检查成绩书中。
5.2.5以上有任何一项生产部达不到环境物质管控要求时,责任品管可以按iso9001体系中不合格管理程序作业.
5.3资材部对生产环保管制物料产品入库的管制
5.3.1环保物质管控物料异常时,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联络和对策,确保生产的持续。
5.3.2对环保管制物料入库、发放以及出荷时,相关责任人必须确认rohs适合性的标识有无。
6.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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