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住户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规范住户的管理,保证住户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管辖物业的住户管理工作。
3.职责
(1)物业助理负责所管区域住户的联系、沟通及住户档案的管理工作。
(2)物业组文员负责住户档案的管理工作。
(3)物业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4.工作规程
(1)物业助理
a、物业助理应熟悉所负责辖区的住户入住情况,力争能清楚各住户的姓名、生活习惯及常住情况。
b、当接到住户的报修(有偿服务)时,应了解报修的项目,派单至工程部,由工程人员向住户报出单价,住户认可后,由工程部人员负责实施维修及收费,物业助理不定时回访该住户是否满意。
(2)文员
a、对凡已收楼业主的资料进行分幢、分层、分单元存放入资料柜中,并将业主的资料输入电脑保存(电脑须加密码)。
b、保证已收楼业主资料的有效性,对失效的业主资料,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更改补充。做好业主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业主同意,不得私自向任何人透露业主资料,以保障业主的权利。
(3)物业部主管
a、经常地、主动地上门作询访工作,询问住户有什么事项需要帮助解决处理的,及时帮
助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作解释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b、当接到住户的投诉时,应及时地到住户单位了解住户投诉的事项,并需清楚此事项的
责任,同时向住户解释本公司的处理方法,并需跟进(按照《投诉处理规程》执行)。
c、物业部主管每日不定时抽查各级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d、每日审阅文员、物业助理的'日工作呈报表'。
e、每日提出工作要求和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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