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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0 热度:16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第1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私自拆

第2篇 学校体育馆管理员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

体育馆管理员就是体育馆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体育馆各项管理制度。当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加强安全防范巡视。

二.认真履行体育馆的清场工作,(检查室内有无烟蒂、有无人员停留。)电源的切断工作,门窗的关锁工作(特别是与有中心活动)。

三.严格履行禁明火区域的管理工作,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器,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

四.妥善保管好室内所有消防设施、体育器材,不擅自拆除、不得擅自转借。

五.注重对体育馆安全防范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妥善处理。

六.禁止在通道口摆放杂物,并保持良好的通道照明。

七.严格履行环境卫生工作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八.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得力,造成失窃、火灾及其它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当月工作量津贴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长室、保卫科、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 任 人:

立责任书单位:

2023年9月~2023年7月

第3篇 某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4篇 学校政教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学校政教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在组织各类活动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警钟长鸣。

2.负责强化法制教育,组织对学生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3.负责对学生进行“远离毒品”的教育,每学年要举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活动。

4.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每学期学生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和应急遇险演练。

6.组织、协调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第5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1、学校要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安顺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 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与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8、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乘违章车,不走违章路。

2、城镇学校和沿公路干线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联系,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段请交警值勤,加强交通安全。

3、有车辆的学校要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学校在举行各类活动外出时租借车辆及驾驶员要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资质,严禁乘坐超员超载的客车或货车,更不准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的货车。

(四)加强对教学实验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物品保管室严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应由实验教师领取,实验完毕后应及时由教师亲自交还实验室。

第6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5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五)

1.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

2.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3.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

4.教职工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5.教师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6.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7篇 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学校注重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既与基础教育改革配套衔接,又与内部各方面协调一致,管理制度体系化,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学校在管理体制上首先追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和依法发挥作用。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学校正在依法建立一个扁平化组织。平面管理系统与年级办公制的垂直管理线形成条块互补之势,大大节省了教育管理资源,有力地加强了学校管理力度。实施年级办公制度之后,学校党支部建立到年级,思想工作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我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校风淳朴教风严谨,师生素质普遍较高,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坚持做到民主渠道畅通,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出台,能充分征求和听取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的意见。坚持加强学校行政自身的监督和师生员工对行政的监督。建立健全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以便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建立“监督法治”,从根本上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行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教师队伍是一个学校的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从招聘到使用到继续教育,都从“师本”角度出发,保障教师权益不受侵害。学校不断加强教师在岗培训,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参加各种重要的业务进修。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学校能够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长期开展“敬业爱岗,尊师爱生”活动,从外部渲染和强化融洽的师生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鼓励学生们组织社团,开展社会活动。开放“学生论坛”和学校网站等,都凸现了学生本位观,表现了学校对学生权益的保护。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学校根据基本需要和时事需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教师法》等教育法规。不断强化工会、教代会、民主党派等在学校内部建章立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依法治校干部队伍的建设。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教育方式向全体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学校形成了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23年9月

第8篇 学校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1.公共楼宇部酸类物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及发放。

2.各楼宇保洁员不得超量领取酸类物品,不得囤积酸类物品。

3.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操作完成后,将剩余的酸类产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手放在卫生间内。

5.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需高空作业使用梯子应三人配合使用,两人扶梯,一人登梯,按章操作。

7.保洁使用梯子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9篇 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sd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sd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校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条 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门卫管理,自觉接受查询。

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利用校园网平台,设立机动车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对机动车进出校园实施验卡放行制度,依据济南市关于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对部分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实行收费管理。

《sd大学校园机动车门禁管理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各种车辆进出校门须限速慢行,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和查验。装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无学校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证件,不得进入校园;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经批准进入校园,须按公安处指定的路线行驶。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离开校园的各类车辆,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或物品所有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主动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查验。

第四条 校门内、外禁停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任何阻碍校门畅通的行为。

第二章 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条 校园内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本着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的原则通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校园内部分道路设为机动车单行道和步行道。

第六条 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划定禁行道路和禁止停车区域。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学校负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交通指挥和车辆疏导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部门举办大型活动,应按照规定申报,交通指挥和车辆疏导工作由主办单位组织。

第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校园道路从事集会、摆摊、打球、做操、跳舞、轮滑等各种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园内道路上方悬挂横幅。经学校宣传部批准悬挂的横幅,横幅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低于4米。

第九条 除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增设、拆卸、移动校园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校园内交通。因校园建设和工作需要,要开挖道路、占用路面,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公安处等)批准,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校园内各类施工车辆必须按学校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路线出入校园。装载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篷盖措施,以防撒漏、扬尘。

第三章 校园内车辆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在校园内驾驶车辆和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规定有关驾(骑)车行驶的各项规定,安全文明驾驶(骑行)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在校园内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园内学车、练车。国家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不允许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的人员,不得在校园内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车辆和行人在校园内应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各类车辆在校园内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第十三条 驶入校园的各类机动和电动车辆须具有完备的行驶手续,车况正常、车容整洁、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四条 各类残疾人乘用车,驾驶、骑行或推行者应注意交通安全,谨慎慢行。学龄前儿童、耳目残疾、行走障碍和精神病患者,在校园内行走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人以及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扶持、带领。

第十五条 各类车辆在校园内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停放,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对在有禁停标志区域停放并影响交通的各类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记录违章、贴条警告、锁车告诫、清障拖车等教育、管理措施。教育无效者,将由地方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取证处罚、清障拖车等强制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违规驾驶员(骑乘人)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注意车辆安全,为车辆配置防盗锁具等装备。车辆停放时应及时落锁,关闭车门、车窗,勿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当立即进行救助,并迅速向交警部门和120急救中心报警,同时向学校公安处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位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校园',不含有专设进出通道的教职工宿舍区。

本规定中的'机动车',专指汽车。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校内单位,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违章记录和给予相应处理;对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威海分校、各附属医院和教职工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条文由学校公安处负责解释。2023年9月25日公布实施的《sd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10篇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实验小学安全管理措施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更是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应当为学生安全筑起第一道防线,必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安全管理教育也是学校管理中的首项要务。

为了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师生安然无恙,本学期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第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本学期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以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副组长;为组员。

组长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其他人员各负其责、工作到位。

把安全责任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第二,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安全公约,并落实到位。

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明确自己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

班主任在期初制定出本班的安全公约,并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二字天天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同时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危及安全的做法要及时批评和制止,使公约落实到学生中去。

第三,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让全体教职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并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起专兼结合、全员参与、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校园安全工作网络。

第四,值日领导负责当天的学生安全责任。

值日领导每天要准时到校,密切注意学生的动向,加强安全管理,对在走廓玩耍的同学要坚决制止。

防止学生离开校区,到外面玩耍。

此外,课间、放学后,值日导师应于楼梯口、大路口监督、疏导,确保学生安全。

第五,学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工作,表扬先进班级。

第六,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标准和规范,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校园各类建筑,水、电、等基础设施,各类教学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建筑和设施修建不规范或损坏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类建筑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是要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让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不断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法律教育,坚决杜绝体罚及殴打学生的行为,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儿童的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素质。

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品德课等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广播、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

以创建“平安文明学校”、“交通安全学校”活动和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活动周为载体强化安全教育。

此外,加强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坚持法制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健康的心态,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德育工作,从各方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要积极调解和减少各类校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第七,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村政府共同营造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

本学期,配合村政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严密防范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

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办好让群众放心的教育。

第11篇 学校学院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学校(院)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1.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2.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4.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5.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12篇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 健全全员目标 、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 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  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

成 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 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期初,学校与各处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目标网络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年级部

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管理责任到人;

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3、常常对本年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坚决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校  长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

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教导处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

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时的安全工作。

总务处

1、负责学校食堂、小超市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

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

4、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等。

班主任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

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

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科任教师

1、是当堂课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把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

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

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

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实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答应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晚(午)休学生宿舍楼值班、饭间校园值班、学生餐厅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教师值班时一律有校委会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体记录在案。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每月20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教管办,并留底存档,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待解决后恢复使用。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镇教管办汇报学校每月的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天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教管办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镇教管办,做到逐级上报。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轻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准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6、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5、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要强化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窗,昼夜值班保护。

八、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晰注重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厉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小超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齐,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超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 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超市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5、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6、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8、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0、学校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镇卫生院防疫人员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以安全教育课本、健康教育课本为主要资料,加强对师生的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按上级规定开全课程 、开足课时。

十二、防汛制度

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正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2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10月2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四、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五、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来回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 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守,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手机。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值班教师或政教处,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端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能让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十六、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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