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x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长青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业主/用户委托装修施工单位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业主/用户与装修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燃气管道的施工单位或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或要求;
*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商铺装修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消防、环保等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期间,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装修范围限定:
只限于所购房屋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室内装修。
(三)、装修期限:
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申请。
(四)、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本小区正式入伙之日起三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时间施工,之后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五)、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由指定电梯或楼梯自行运至统一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装修垃圾搬出室内后应立即运送至专用装修垃圾站,请勿堆放在公共区域;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或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处理,但其清运费由装修施工队或业主/用户承担。
(六)、装修材料管理:
*进入【kd长青湾】区域的运送材料的车辆不能污染【kd长青湾】的区域环境,对容易污染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kd长青湾】区域。
*容易散落、污染的材料,如砂、碎石等,须经妥善包装。
*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必须使用指定电梯运输;
*请勿使用电梯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应通过消防楼梯运送。
*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请勿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它公共区域。
(七)、技术管理要求:
1、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其它装修活动必须符合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用户防火、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应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应尽量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性。防火门不得更换。
*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kd长青湾】的完整统一。
*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拆除阳台栏杆,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须保证与原有阳台栏杆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
*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墙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
*天面、阳台、窗台: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设雨蓬。
*防雷: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如需更改,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处理,费用由该业主/用户全部承担。
2、墙体:
*室内装修时,严禁打、凿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请勿在外墙装设防盗网、雨蓬、悬挂招牌广告等设施;
*未经许可,严禁拆除室内隔墙或自行做室内隔墙;
*经备案同意自行做室内隔墙的,墙体的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空心砖、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果采用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刷防火漆。
*业户进行凸窗窗台装修时,请勿打凿窗台,以避免破坏防水层。安装凸窗窗台时,须经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封板,否则因装修不当造成的窗台渗水等问题,由业户自行承担责任。
3、地面及楼面:
*不得凿除室内地面、楼面原结构和水泥面层或开沟铺设管线。地面铺设装饰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
*卫生间、厨房地面装修时,必须事先进行防水处理及48小时灌水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铺设地砖。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水管闸阀、电源箱或其它重要设备等位置预留检修口。
4、电气:
*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动力用电,如您须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并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缴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重新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的电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请勿擅自移位或修改对讲机系统、安防系统线路及设备;
*室内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请勿擅自改动;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请勿加装任何灯
饰及饰物;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外墙体上凿孔、打洞,须由【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批准。
5、空调安装:
*空调主机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空调机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排放,必须经设计排水管排放。
*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均为不锈钢材质。
6、管道系统:
*室内给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毕,给水系统已暗埋,装修时切勿随意改动,
*以免造成渗漏,如确需改动,必须报经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明确洗衣机具体安放位置,排水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改动给水管路的,应在完成改造后进行测压试验;
*排水主管检查口请勿封闭。
7、燃气管线、系统:
*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需移动燃气管道、煤气报警系统等,应提前向燃气公司、【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报获准后,由燃气公司负责施工。
(八)、严禁行为及注意事项:
*请勿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请勿改变和损坏房屋外观及公共设施
*请勿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结构;
*请勿改变阳台形状和样式,请勿封闭阳台或改变使用功能;请勿在阳台和天台上栽种高度超过1米的植物,请勿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大理石地板等。
*严禁钻、创、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以及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防盗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禁止野蛮施工。
第2篇 河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z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zz湾'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部人员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8、装修未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装修的,物管公司有权进行纠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 6、扣除装修履约金。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成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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