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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5

矿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第1篇 矿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我矿属二级自然发火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只有3~6个月,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加强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根据《规程》及《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火灌浆系统

1、13-1煤层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提前接齐灌浆管路并和工作面同时移交生产,没有灌浆管路的工作面不得生产。

2、采区灌浆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8mm,工作面灌浆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灌浆管路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安装,并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要有记录。

3、地面灌浆站采用机械搅拌,黄土制浆,必要时添加阻化剂,保证灌浆质量,土水比不小于1:5。

4、13-1煤层回采工作面(包括分层开采的底分层工作面)都必须进行随采随灌,因故三天不能灌浆时,必须经生产矿长批准停灌报告。

5、分层开采的底区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打钻补浆,并有专门的防火措施。

6、回采面收作后,必须及时撤出设备,综采设备在40天内拆除完毕普采、炮采设备在15天内拆除完毕,通风区在规定时间(1.5个月)内封闭、灌浆。

7、封闭墙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施工时要保证质量,确保严密不漏风,墙外巷道加强支护并清理干净,封闭墙体要留有观察孔、灌浆孔,巷道口要设置棚栏警标,封闭墙实行图、牌、板和台帐管理。

8、新施工的采空区封闭墙要及时灌浆、灌满,并对井下所有封闭墙进行补浆,减少采空区漏风。

9、井下所有人员要爱护灌浆设施,不准擅自关闭,损坏及拆卸灌浆管路,影响正常灌浆。

第二条 建立自然发火的预测与预报制度。

1、13-1煤层的回采工作面、收作面及其它有自然的煤柱、高冒处、均应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收集整理有关气温参数,井下所有的封闭的墙都要由老硐检查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内容:ch4、co2、 co、气温、水温,每次检查都要有专门的记录,对13-1煤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其它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每周取样化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3-1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流、各采区回风道安设co 监测探头。

3、井下各工作地点严禁一氧化碳超限作业,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如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巷道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自然发火隐患或出现高温点(煤体氧化、温度上升至35℃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火区管理

1、建立火灾报告制度,矿井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自然发火事故还应向集团公司呈报火灾报告书。

2、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火区位置关系图,火区管理卡片由矿通风部门永久保存。

3、在火区附近进行采掘工作必须符合《规程》及《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并编制专门的防火措施。

第四条 综合防火措施

井下东、西部均要设立消防材料库,储备足量的各种消防器材、封闭材料及工具等。

采区设计中必须有防火设计,对巷道布置、煤柱尺寸、工作面停采线、灌浆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等都必须详细说明。煤柱宽度不小于6米,隔离煤柱中不许开掘巷道。对《规程》规定留设的各种保安煤柱严禁开采。

3、沿空掘巷要编制专门的防火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掘进时要边掘边打钻补浆,防止老塘漏风。沿空留巷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防火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4、对分层开采 的13-1回采工作面,严格跟顶回采,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煤炭回收率,减少老塘浮煤和遗煤。采煤面因采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火措施,回采完毕后,通风区要及时调整风量,采取均压措施,减小老塘漏风。

5、在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层中掘进的巷道严禁空帮空顶,严禁堆积浮煤,冒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实,较大的冒落空间(冒高超过1米、体积超过3立方米)和突出孔洞要进行防火处理,并设点检查,建立台帐和防火系统图,按预测预报规定定期检查;重点区域必须取气样化验。

6、实行分区通风,利用均压技术使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超过200pa,如超过应采取降压措施。

7、建立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均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

8、矿井在安排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灭火工作计划,月度安排的防火工作任务(包括封闭墙的施工、灌浆量)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2篇 某矿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我矿属二级自然发火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只有3~6个月,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加强防治自然发火管理,根据《规程》及《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火灌浆系统

1、13-1煤层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提前接齐灌浆管路并和工作面同时移交生产,没有灌浆管路的工作面不得生产。

2、采区灌浆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8mm,工作面灌浆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灌浆管路由机电安装工区负责安装,并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要有记录。

3、地面灌浆站采用机械搅拌,黄土制浆,必要时添加阻化剂,保证灌浆质量,土水比不小于1:5。

4、13-1煤层回采工作面(包括分层开采的底分层工作面)都必须进行随采随灌,因故三天不能灌浆时,必须经生产矿长批准停灌报告。

5、分层开采的底区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打钻补浆,并有专门的防火措施。

6、回采面收作后,必须及时撤出设备,综采设备在40天内拆除完毕普采、炮采设备在15天内拆除完毕,通风区在规定时间(1.5个月)内封闭、灌浆。

7、封闭墙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施工时要保证质量,确保严密不漏风,墙外巷道加强支护并清理干净,封闭墙体要留有观察孔、灌浆孔,巷道口要设置棚栏警标,封闭墙实行图、牌、板和台帐管理。

8、新施工的采空区封闭墙要及时灌浆、灌满,并对井下所有封闭墙进行补浆,减少采空区漏风。

9、井下所有人员要爱护灌浆设施,不准擅自关闭,损坏及拆卸灌浆管路,影响正常灌浆。

第二条 建立自然发火的预测与预报制度。

1、13-1煤层的回采工作面、收作面及其它有自然的煤柱、高冒处、均应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收集整理有关气温参数,井下所有的封闭的墙都要由老硐检查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内容:ch4、co2、 co、气温、水温,每次检查都要有专门的记录,对13-1煤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其它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地点,必须每周取样化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3-1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流、各采区回风道安设co 监测探头。

3、井下各工作地点严禁一氧化碳超限作业,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如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巷道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味、汽油味等),自然发火隐患或出现高温点(煤体氧化、温度上升至35℃以上、)都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火区管理

1、建立火灾报告制度,矿井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自然发火事故还应向集团公司呈报火灾报告书。

2、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火区位置关系图,火区管理卡片由矿通风部门永久保存。

3、在火区附近进行采掘工作必须符合《规程》及《矿井防灭火规范》要求,并编制专门的防火措施。

第四条 综合防火措施

井下东、西部均要设立消防材料库,储备足量的各种消防器材、封闭材料及工具等。

采区设计中必须有防火设计,对巷道布置、煤柱尺寸、工作面停采线、灌浆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等都必须详细说明。煤柱宽度不小于6米,隔离煤柱中不许开掘巷道。对《规程》规定留设的各种保安煤柱严禁开采。

3、沿空掘巷要编制专门的防火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掘进时要边掘边打钻补浆,防止老塘漏风。沿空留巷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和防火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4、对分层开采 的13-1回采工作面,严格跟顶回采,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煤炭回收率,减少老塘浮煤和遗煤。采煤面因采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火措施,回采完毕后,通风区要及时调整风量,采取均压措施,减小老塘漏风。

5、在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层中掘进的巷道严禁空帮空顶,严禁堆积浮煤,冒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实,较大的冒落空间(冒高超过1米、体积超过3立方米)和突出孔洞要进行防火处理,并设点检查,建立台帐和防火系统图,按预测预报规定定期检查;重点区域必须取气样化验。

6、实行分区通风,利用均压技术使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超过200pa,如超过应采取降压措施。

7、建立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均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

8、矿井在安排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灭火工作计划,月度安排的防火工作任务(包括封闭墙的施工、灌浆量)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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