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生离校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孩子从事野浴、野游、野炊溜冰、滑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班主任要多留心孩子的思想活动、情绪变化、行为规律、社会交往、穿着打扮、日常花销等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防患于未然。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过早到校,放学后也不得随意滞后离校;节假休息日更不得随意到校进班。
3.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放学实行科任教师护送过校门外弯道,一年级实行家长接送制;不准骑(驾)机动车上下学;也不得搭乘“三无”或违章车辆;不并肩行驶,不互相飙车、打闹、追逐;更不能在公路上进行打篮球、踢足球、丢沙包、跳皮筋等危险活动;横穿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偏远的学生,往返路上尽量与同学约伴同行,最好由家长按时接送;途中不得在路上玩耍或停留;途中如遇陌生或可疑人员,不能与其搭话,不能受他人的诱惑,以防不测;更不准旷课、逃学,要直接进校园或回家;不经家长允许,不得擅自外出或他家留宿。
5.学生在半路遇有暴雨、大雪、狂风、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时,要就近就便安全躲避。不得靠近树木、墙壁、电线、塔杆、牌匾或桥下,尽量避免过河、过桥或走危险小路。
6.学生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做不安全有危险之事;外出需告知家长。
7.帮助家长做家务劳动时,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不要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
8.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要量力而行,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严禁参加扑救火灾、追抓歹徒、抗洪抢险、下水救人等具有人身生命危险的见义勇为活动。在灾害发生时,现场学生要听从公安、医务等有关人员的指挥,主动远离灾害现场,尽可能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9.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腐烂、变质的食物或过期、超标、“三无”食品。
第2篇 学生离校安全管理
1.严禁孩子从事野浴、野游、野炊溜冰、滑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班主任要多留心孩子的思想活动、情绪变化、行为规律、社会交往、穿着打扮、日常花销等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防患于未然。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过早到校,放学后也不得随意滞后离校;节假休息日更不得随意到校进班。
3.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放学实行科任教师护送过校门外弯道,一年级实行家长接送制;不准骑(驾)机动车上下学;也不得搭乘“三无”或违章车辆;不并肩行驶,不互相飙车、打闹、追逐;更不能在公路上进行打篮球、踢足球、丢沙包、跳皮筋等危险活动;横穿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偏远的学生,往返路上尽量与同学约伴同行,最好由家长按时接送;途中不得在路上玩耍或停留;途中如遇陌生或可疑人员,不能与其搭话,不能受他人的诱惑,以防不测;更不准旷课、逃学,要直接进校园或回家;不经家长允许,不得擅自外出或他家留宿。
5.学生在半路遇有暴雨、大雪、狂风、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时,要就近就便安全躲避。不得靠近树木、墙壁、电线、塔杆、牌匾或桥下,尽量避免过河、过桥或走危险小路。
6.学生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做不安全有危险之事;外出需告知家长。
7.帮助家长做家务劳动时,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不要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
8.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要量力而行,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严禁参加扑救火灾、追抓歹徒、抗洪抢险、下水救人等具有人身生命危险的见义勇为活动。在灾害发生时,现场学生要听从公安、医务等有关人员的指挥,主动远离灾害现场,尽可能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9.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腐烂、变质的食物或过期、超标、“三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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