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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试行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7

员工培训管理试行规定

第1篇 员工培训管理试行规定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亦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员工培训是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企业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企业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规范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培训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员工职业能力为导向,按照“需要至上、实用为主、梯队发展、够用为度”的理念,突出应用能力培训,兼顾理论素质培训。

(二)坚持思想素质教育与业务素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共同提高;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贯彻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的理念。

(三)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培训要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资质考核复审相结合,企业出资培训与员工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相统一。

(四)坚持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主导,以培养专业型人才为支撑的原则,

员工岗位培养与专门培训有机结合。

二、培训的基本形式

员工培训的基本形式有:单位自培、委培和自学及参加考试(考核)认证,必要时,控制采用外向型跨境培训、对外交流的方式。

三、培训职责与管理

(一)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员工培训工作,明确专人分管或兼管员工培训,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等日常工作,明确专人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文件相关要求,完善基础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从工作实际需要和企业全局与长远发展需要出发,提出培训需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实施培训计划,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人力资源部对培训需求进行识别、确认,据此拟订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达;计划外培训应当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对公司下达的员工开发、培养计划与任务,要确保有落实,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四、员工培训目标

(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企业和市场的要求。

(二)年度员工受训率达在岗员工的40%以上。

(三)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一级建造师占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8%以上,二级建造师达12%以上,其它职(执)业资格人员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四)建立一支结构优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保证专业、年龄、文化结构合理的基础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占在岗工人的比例分别达到60%、15%、5%。

(五)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五、培训内容及实施

(一)落实“三级”教育,确保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凡新招聘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一次性招收人员较多时,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组织培训;零星招收人员,由相关单位或部门以其他形式实施。

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具体负责新招聘员工的基层岗前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培训。

(三)特殊工种人员、验证人员、安全员培训由工程部组织,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由具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机构发放。其中,兼职安全员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发放兼职安全员上岗证。以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应及时办理延证手续或重新培训取证。

(三)特殊过程作业人员培训由员工所在单位或项目部负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四)供方人员培训。经评价,劳务人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项目部负责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五)必要的职称及职(执)业资质的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

(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由其主管部门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七)学历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八)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会(论坛)经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六、培训经费及激励机制

(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员工培训经费。

(二)员工培训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1、员工个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参加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学历教育,学习期间视同出勤,往返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报销。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70%;非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30%,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业,费用自理。

2、员工自费参加专业对口或有利于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

3、员工参加岗位(工作)需要、适应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认定、鉴定而举行的培训班、辅导班等学习和评审费用一般自理,其考试和集中面授时间可视同出勤。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00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3000元;

二级建造师资格2000元;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资格1600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造价、质量、安全工程师资格1500元;

技师资格1000元,高级工资格500元。

4、经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各类岗位资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培训费用予以报销;未取得合格证书,由个人承担费用;自行退出培训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经单位批准或安排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其费用凭培训合格证明予以报销。

(三)员工报销各种培训费用或领取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批、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对照计划、规定等登记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核批。

七、证书管理及相关纪律规定

(一)证书保管及使用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集中保管,其他人员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职(执)业资格印章由本人保管。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原件,一般由工程部(或分公司)登记造册集中保管,个人持复印件,业主有出示原件要求的,项目部专人集中保管。

3、特殊过程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由持证人所在项目部保管。

4、确因本单位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提供上述原件核查的,须办理借用手续。

(二)相关纪律

1、接受企业出资(含享受单位培训补贴)培训的员工,应当与企业签定培训协议,接受培训或领取培训补贴后为企业服务期限不得短于:

高级工6年;

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8 年;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二级建造师10年;

一级建造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年;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年;

上列服务期限如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2、单位对员工所持各类资格证书进行年度审核或注册的,其有效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3、员工未完成协议明确的服务期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招聘录用费、交通费、住宿费、培训期间工资性收入、培训费、培训补贴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并偿付违约金。

4、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视同违反劳动纪律作相应处理。

八、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第2篇 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提高车间全体员工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具备熟练驾驭整个装置电气设备的目的,确保我公司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培训的原则

1.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编制培训计划。

2.培训工作立足于本岗位,目的是锻炼岗位能手,技术能手与能工巧匠,使员工做到岗位成才。

3.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工作有效结合,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培训。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员安全业务培训计划。

三、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为使电气车间全体员工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具备驾驭所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的能力,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并自觉接受学习任务(授课与听课)。

2.各班组在进行业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培训应充分利用每日的班前、班后会时间。

3.所有的授课人应严格按照车间排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备课。

4.各班组的培训、考核由班长组织,车间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由车间分管主任组织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授课要有签到表,考核要有试卷与成绩单。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是考核的一部分。

6.对于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

(1)无故不组织授课的,对不组织的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对于没有备课的授课人处以50元罚款;

(3)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一人次罚款50元;

(4)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5)违反课堂纪律,处以50元罚款,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气车间各班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车间培训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组织。

8.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后三名各罚100元、80元、60元。

第3篇 港务集团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4篇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培训考核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培训和考核

人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物业管理的经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往来,企业中人力资源反映了企业竞争力的强弱,而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把培训人才作为实现物业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和可靠保证。

一、培训目标

规范员工培训考核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专业水平以及服务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稳定性,为管好小区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确保管理人员合格上岗。

二、培训方式

(一)外派培训:

积极开展行业交流,每年组织一次市优、示范小区参观,引进新观念、新理论、新思维,达到实践和理论的结合;

选送业务骨干参加行业主管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班,接受新事物,学习好方法,提高业务能力。

(二)岗位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集中授课进行岗前培训,实地跟班,以老带新进行岗中培训。

(三)会议讨论

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组织管理处各类人员进行讨论,提高员工实际工作能力。

三、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注重分阶段培训,分为接管前集中强化培训、日常管理培训。

培训阶段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目标及效果 培训时间

接管前培训 全体员工小区 概况、岗位制度、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技巧、物业管理知识等 通过岗前培训,使小区各类管理人员基本具备上岗能力 接管前

日常管理培训 新进员工 管理处概况、管理处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基本知识、岗位基本技能培训等 具备上岗基本能力 进入管理处一周内

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法规文件、岗位技能技巧培训等 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常年进行

操作层培训岗位技能技巧、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常年进行

全体员工仪容仪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行为规范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氛围常年进行

第5篇 某地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深造,学习进修内容必须是公司领导批准的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凭,公司予以认可。若取得一定专业职称资格,经考评合格,总经理聘任后可享受相关技能补贴。

2、公司采取“走出去”的办法,选拔部分员工到外面接受高水准的培训教育。培训成绩突出者,公司予以提拔任用。凡培训人员必须给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不足一年者,公司按比例扣除其培训费用。

3、公司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和讲座活动,要求人人参加,不得随意缺席。

4、员工参加集体学习时,要进行签到点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要遵守公共秩序,专心听讲,认真笔记。

5、各单位要组织员工学习专业知识,也包括行业规范、企业发展史、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员工素质等在岗培训工作。

6、每年五月一日前和每年十一月底前,公司组织综合技能笔试和知识竞赛活动。考试成绩与年终员工考评挂钩。

7、两次考试成绩均分90分以上为良,公司给予5分考核分的奖励:70分以下为差,公司予以通报,并处罚考核分5分,以上成绩参与月度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

第6篇 某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提高车间全体员工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具备熟练驾驭整个装置电气设备的目的,确保我公司系统长周期、安全、稳定、效益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培训的原则

1.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编制培训计划。

2.培训工作立足于本岗位,目的是锻炼岗位能手,技术能手与能工巧匠,使员工做到岗位成才。

3.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工作有效结合,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培训。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员安全业务培训计划。

三、电气车间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为使电气车间全体员工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具备驾驭所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的能力,全体员工必须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并自觉接受学习任务(授课与听课)。

2.各班组在进行业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安全培训应充分利用每日的班前、班后会时间。

3.所有的授课人应严格按照车间排定的培训内容进行备课。

4.各班组的培训、考核由班长组织,车间全员的安全业务培训由车间分管主任组织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授课要有签到表,考核要有试卷与成绩单。

5.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是考核的一部分。

6.对于员工培训工作的考核。

(1)无故不组织授课的,对不组织的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对于没有备课的授课人处以50元罚款;

(3)无故不参加业务学习的一人次罚款50元;

(4)考试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5)违反课堂纪律,处以50元罚款,有故意破坏课堂纪律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气车间各班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车间培训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组织。

8.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后三名各罚100元、80元、60元。

第7篇 员工培训计划管理规定

一、培训计划的依据:

根据单位上年底作出员工培训需求目录清单,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针要求,制定下年员工培训计划。

二、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三、培训内容规定:

1、管理层培训内容: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沟通技巧;检查、审核技术;法律依从性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文化管理。

2、员工培训内容主要根据本单位员工培训需求内容为主。

3、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内容:工作中潜在的风险;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殊工种培训内容由有资质的培训单位以专业教材为主。

四、培训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由综合办、生技科、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培训评估小组。每年对本年度安全培训效果进行一次评估,采用员工问卷调查、培训过程监测、考核成绩分析等办法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培训机构要加以改进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方式、使培训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8篇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六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二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员工手册》。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公司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主管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第9篇 学校园林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按**大学园林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园林工作,特制定此冬季培训计划,旨在每年冬季树木凋零期培训园林工人,提高园林工人业务水平。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工人具有本工种基本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达到初级绿化工的标准。具体要求:理论知识上既有较系统的植物、土肥、植保、树木、花卉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有绿化种植设计、绿地种植施工及绿地养护方面的应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上能熟练进行并安排绿化种植与养护工作,达到一定工艺要求,并能完成初级工工作。

三、技能培训与要求

1.植物病虫害: 对当地常见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及防治方法(包括药剂配制)进行培训。

2.园林植物:对当地园林植物的种类识别及主要生态性进行培训。

3.树木整形修剪:对各种园林树木不同的整形方式、修剪技术进行培训,重点掌握各种花灌木的整形修剪技术。

4.园林机具:对常用园林机具的使用与保养技术、故障判断与排除技术进行培训。

5.大、中型树木移植:对大、中规格园林树木的挖掘、包扎、装运、种植及植后养护技术进行培训。

6.花坛或展台布置:对各种类型花坛的种植及养护技术进行培训;对各种站台的摆设、布置及养护技术进行培训。

7.绿化施工:对各类绿地施工的按图放样、工料估算、科学种植等方法和技术进行培训。

第10篇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11篇 华大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规定

大华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规范有关培训费用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已纳入《培训计划》中的培训,所发生的外送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件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准予报销全部培训费用。

二、凡与现岗位有直接关系,员工本人基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培训,应由本人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经批准者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明、证书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其培训费亦可报销。

三、员工为了获得学历或高层次培训,且与现岗位要求并不直接,其培训费用应自理,并只允许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的工作。

四、员工离职时,应按以下规定,退回培训费用:

1、凡在公司任职不满一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后。

2、凡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50%。

3、凡在公司任职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30%。

4、凡在公司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本人不退培训费用。

5、培训费用按规定退回后,有关的培训证明、证件退回本人。

五、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13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实施的宗旨与目的: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心,奠定公司人才基础。

(三)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

第二条 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规定所规定的培训,不得故意规避。

第三条 公司所属员工经培训后,由公司行政部造册备案。

第四条 公司行政部主抓公司培训工作,各部门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和课程。

第五条 凡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 培训课程设置法纪教育、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与质量意识教育的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根据各部门和各工种而设置。

第七条 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思想品德和岗位技能进行教育考核,每年至少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

第八条 本规定所指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本公司内实施。

第九条 凡受训期间,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章新进人员培训

第十条 本规定所指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而言。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一)了解公司组织概况及翱翔管理模式。

(二)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新员工尽快达到上岗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新招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培训和入公司教育。

第十三条 新招收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公司、部门、班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和员工手册、公司管理模式、岗位安全教育、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保证教育及企业文化教育等。

第十四条 从事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及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员工培训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新进人员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部门服务。

第十六条 培训讲授人员以部门经理为主体,行政部协助。

第十七条 根据新进人员报到人数的多寡合理排订培训时间。

第十八条 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由行政部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三章 在职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 在职人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和公共课培训,其目的是提高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和提高思想水平。

第二十条 在职人员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拟定培训计划,会同行政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公司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聘请专家协助讲课,以期达到效果。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班、机组)实施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业绩考核纪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 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课程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经济理论、财务、税务知识,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二十三条 培训方法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机关,每月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学习有关公共课以及了解现行的法规、政策、同行业、相关企业的先进经验等。

在工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原则上每个工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培训。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法规、规定、文件以及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等,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内外先进企业安全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必要时可安排人员到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 经营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标书与合同编制及要求、合同评审原则及方法、谈判技巧与注意事项、产品的规格型号及使用范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关内容,经营管理规定、经营方面专业知识和工程合同知识(包括工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等)。同时组织经营人员相互交流经营方面的经验,反馈用户提供的信息,同类工程产品市场行情,工程价格等。

第二十七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用原材料的种类,质量标准及对原材料包装的要求、原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的有关内容、交流原材料采购的经验,反馈原材料生产厂家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培训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第三十条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桩基新技术、测量、仪器设备的运用,工程管理和工艺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研讨生产工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第三十一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操作方法,设备管理和安全、卫生管理,能源管理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 培训时间:每两周一次,每次二小时以上。

第三十四条 生产工人培训:生产工人和操作工人采用平时业务学习和每月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训内容包括除了公共课程以外,还应结合本岗位工作,重点培训桩机操作基础知识和管桩生产工艺基础知识、企业的各种规定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设备的操作规定制度,设备的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环保卫生知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关内容。

第三十五条 培训时间:平时业务学习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时以上。集中培训由行政部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也可安排各部门自己培训或参观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考勤,其结果存入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3篇 某酒店员工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为加强酒店培训期间员工的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由始至终的开展,从而提高新员工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接受培训的全体员工。

2、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员工和被代签员工均按旷工处理。

4、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培训部门不接受口头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5、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证明者除外)。按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论处。

6、培训期间,员工要服从授课老师安排调度,不允许顶撞、辱骂上级。 7、上课时应保持课堂安静,把手机调成静间或关闭;严禁在上课时吃零食,讲小话;课间休息时,严禁在课堂内外嬉戏、打闹及大声喧哗。 8、上课时不允许看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书籍,对每堂课的内容都要作笔记并认真领会、复习。 9、员工应随时注意自己的形象,讲究个人卫生,并检查自己的着装与仪容仪表,不允许穿奇装异服,留长指甲,男生不允许留长发、胡须;女生不允许化浓装,披头散发。 10、培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许会私客,更不得带入培训场所。 11、爱惜公共财物,如有偷窃行为,打架斗殴等影响酒店形象者予以开除。 12、培训期满,经过理论与实践考核,结合培训期间个人综合表现,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工作岗位,成绩不及格、表现差者不予录用。 13、新员工入职考核有两次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录用。

14、全体学员均应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处罚,受书面警告(含)以上者计入个人档案,同时取消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二〇一一年二月七日

第14篇 zx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

第15篇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七)

(一)公司坚持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不同内容的教育。员工应当接受企业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员工教育和培训坚持公司与部门共同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国家政策法规和有较大共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岗位技能培训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三)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组织工作以及培训质量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负责员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或本部门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门下年度教育计划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于当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编制公司员工本年度教育计划报公司审批后下达执行。

各类教学班、培训班开班前都要制定开班计划、授课计划及培训标准报人事部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学习培训结束后,办班部门要写出总结,连同学员成绩单等基础资料一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教育班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规定和纪律,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人事部门负责落实培训场地,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特殊岗位、职业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取得上岗证书人员按上岗证有效期确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调离人员需按比例赔偿,赔偿比例=1-服务时间/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学习

1、公派外出学习是指根据上级公司或相关机构布置的培训通知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或公司根据培训计划,由人事统一安排的学习。

2、公派外出学习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填写员工培训审批表经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报批手续。

3、外出学习连续 2个月以上或出国学习 1 个月以上视为脱产学习。

4、非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正常出勤,学习期间占用非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5、脱产学习前需与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凡公司公派进修员工,其档案、工资、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学习期间,享受离职前所在岗位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c.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要求,表现优秀,取得优秀成绩者视情况补发部分激励工资。

d.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6、外出学习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人事部门及本部门汇报学习成果,提交成绩单或毕(结)业证。实习的应提交对方单位实习鉴定意见。

(九)个人申请外出学习

1、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人事档案已调入公司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参加脱产学习视为非连续工作)

b.所选择学习内容须与现岗位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学习期不超过半年。

c.出国自费留学不在个人申请外出学习之列。

2、个人提出外出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审批。

3、个人外出学习经批准后须同公司签订学习协议,规定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学习期满后的服务年限等相关事宜:

a. 外出学习期间档案、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均由公司保留。

b. 外出学习时间不足2个月者原任职务保留;外出学习时间在

2个月以上(含)者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保留,学习期满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 外出学习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学习期间月工资低于** 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 **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d. 个人申请外出学习,学费一律先由个人支付,学习期满合格后公司予以报销,凡不合格者不予报销学费。

e.学习期满后为公司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务期内离开公司的,须按比例赔偿公司在其进修、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赔偿办法参照《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十)公司内部交叉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门培训的,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2、员工在培训期间接受培训部门的管理,派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断培训,因特殊情况必须中断培训的,由派出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3、员工在培训期间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激励工资由派出部门评定,培训部门负责提供其出勤、表现、态度等基本情况。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

1、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实习,应提前一个月以组织的名义与人事部门联系。

2、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商议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入园证件、就餐卡、交纳培训费用、签订有关合同等)。

4、人事部门与来人单位商议制定实习计划,保卫部门负责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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