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可按具体实际,组织编写“典型”操作票。
1.1典型操作票任务的提出
典型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负责设备调度管理的调度部门提出,或者风电场与调度协商后由调度单位提出,但两种方法提出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均必须经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定合格,调度部门对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的正确性负责。
1.2典型操作票编写
风电场应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变电专责组织编写具体的操作步骤;必须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电保护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并对步骤正确性负责。
1.3典型操作票审核
操作任务审核:典型操作票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操作步骤审核:典型操作票编写完成后,由管理人员审核,对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然后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后执行。
1.4典型操作票的管理办法:
典型操作票应用电脑打印,a4纸,宋体4号字,并装订成册。
典型操作票应有目录,编号。操作票应统一编号。
经各级审核、批准的典型操作票(含任务及步骤)应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存调度部门,一份操作队(集控站)留存,一份风电场内留存,一份变电专责留存。
所内典型操作票,应所内留存并保持完好。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正典型操作票并完成审核程序。
现场设备情况如有变更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上级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变动设备投运前完成。
系统方式变动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调度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新方式运行前完成。
在新建、扩建的变电、线路设备正式投运前,应制订典型操作票,作为生产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启动投产时的操作,就应按已批准过的典型操作票进行,否则不具备投产的条件。
典型操作票每年应由变电专责负责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1.5典型操作票编写规定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格式应与运行使用的操作票相同。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应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保护定值单要求、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注意事项、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
典型操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凡在操作过程中,使用的操作任务名称相同,其操作步骤必须一致。
同一风电场中相同性质的回路,若其设备配置相同时可以相互套用,否则必须分别编写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旁路代各线路(包括代主变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须分别编写。
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必须与操作任务的内容与顺序相对应,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不得颠倒或跳越。
如操作任务或步骤有特殊要求应在典型操作票中详细说明,或填写注意事项,且被说明的步骤应打“*”号。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操作术语按“安规”及“两票补充规定”执行。
1.6典型操作票主要作为风电场培训用,在紧急事故处理无操作票时可参照。日常运行操作编写操作票时不得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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