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临时水管理规定
一、现场使用临时水,可由各施工队持《施工用水申请单》到工程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准用水。
二、各施工队队准备6吨以上水箱夜间储存水用。
三、现场用水者要注意,不用时要及时关闭,不得出现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四、认真保护用水设施,不得直接碾压、堆放料具,如遇意外破坏,应立即关闭阀门,速报项目经理联系有关人员处理。
五、各施工队应设兼职临时用水管理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节约用水。
六、现场临时水管网铺设和维修(包括泵房和设备保养)由工程部负责。
七、项目经理应加强临时用水日常管理工作,对管理较好的施工队予以奖励,对管理较差的施工队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5000元的扣款。
八、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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