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一、施工阶段
1、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材料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规使用导致工程难以整改的,不予确认工程量、不予批复进度款、不予结算;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报审资料必须按规定填写、订制附合格证、有效检验报告,必要时附进货清单等,否则退回重新办理,每退回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元,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得顺延;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材料及配件按建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见证取样、送检和监督抽查,否则后补见证及监督抽检,发现施工使用了不合格材料、设备构件,由施工单位无条件负一切责任。
2、每道工序首次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在书面交底基础上先做样板,自检合格后,经项目监理部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面施工,否则将被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承担$2000元/项的违约金。
3、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图纸等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现一项(处)违反合同或图纸等设计文件的,承担所有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50000元;违反强制性条款或主控项目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1000~10000元违约金;一般项目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改,如复验仍不合格的,除限期整改外,另承担$500~$5000元的违约金。
4、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自验工作,经项目监理部(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重要的施工部位的隐蔽验收应通知设计等参建单位参加,如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项目监理部(工程部)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另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经验收发现问题或造成经济损失及隐患或工期延误等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无条件承担。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合格后书面向监理或甲方报验时,被查出存在以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必须承担$200元/项:
1)影响结构安全方面
a)砼强度、砌筑砂浆标号、水泥标号、砂浆配合比不满足规范要求;
b)钢筋的材质、规格、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c)结构构件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
d)钢筋安装不满足规范要求;
e)模板安装不满足规范要求;
f)砼浇筑时振捣不密实,出现的蜂窝、孔洞超过规范要求;。
2)影响使用功能方面
a)防水施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b)铝合金门、窗框边塞缝不严、安装不牢固;
c)阳台、卫生间地面的坡度和坡向不满足规范要求;
d)砖砌体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e)防雷焊接不满足规范要求;
f)给水管道的连接、固定、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未经试压或试压不达标;
g)排水管道的连接、固定、坡度、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h)洁具安装不牢固、接口不密实、渗漏;
i)电气开关、插座、灯具通电不正常,位置不正确或漏装;
j)地漏漏装或堵塞;
k)厨具安装不牢固、位置错误;
6、施工单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如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部门下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主体施工单位须承担$10000元/天的违约金,并不予工期顺延。
7、施工单位施工班组织各工序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违反验收规范主控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清理该施工班组及主责施工员退场。同一项目出现累计三次施工班组被清退出场的,施工单位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同时承担50000元的违约金。
8、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对所有工程的成品保护责任,如成品破坏造成损失,查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如不能查明责任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二、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竣工验收时各方提出的问题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甲方,否则,施工单位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项;如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造成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1%以内的,施工单位承担$5000元/户的违约金;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1%的,施工单位承担$20000元/户的违约金。
3、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或砖墙砌筑位置误差导致小业主索赔的,将按索赔总金额的二倍扣罚施工单位。
4、项目在交楼期间,业主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而拒收楼,施工单位必须承担$1000元/户的违约金;如出现以下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承担500元/项/户的违约金:
(1)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
(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出现渗漏水;
(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
(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
(5)阳台栏杆生锈;
(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
(7)房门开裂;
(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
(9)铝合金门窗边渗水;
5、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违约金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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