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商业大厦物品控制与管理规定)
一、总则
确保商业大厦业主/住户的财产免受侵害,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二、商场物品控制与管理
(一)营业期间
1、商场员工携物控制
(1)从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并自觉接受卖场保安人员的检查,员工所携带的皮包不得带入卖场或作业现场,应暂时存放在指定点;
(2)员工在休息时间所购商品保安人员验收方能出场;
(3)送货员工从规定的通道进出并按出货单严格检查放行。
2、顾客携物控制
(1)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视商场的规定可放在寄存处,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现金等)需由顾客自己保管;
(2)顾客携带物品出场需从规定的通道或电子感应器前通过,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物品需认真处理;
(3)顾客携带的大件物品需核对电脑小票后放行。
3、相关业务单位进出货控制
(1)送货人员送货时需佩带商场签发的出入证从指定的通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
(2)出货人员出货时需佩带商场签发的出入证并持有商场值班经理办理的《放行条》,经检验、核对无误后放行;
(3)非营业期间商场严禁出货,确实有需要的应有出货单且需得到商场经理的批准。
(二)非营业期间
(1)商场员工进出商品必须有进、送货单,登记确认后方可,其余商品一律不得进出场;
(2)新专柜进场,必须持有商场办理的《新专柜进场通知单》方可搬入陈列货架和商品;
(3)施工材料进出必须实施全程跟踪,不得损坏其它商品;
(4)施工、维修人员除携带必要的操作工具外其它商品一律不得携带进出。
(三)物品进出管理
(1)所有物品需从指定的通道或货梯进出场,不得从正门或客梯搬运;
(2)未经允许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不得进场;
(3)《放行条》只能当天有效,过期作废,搬出物品不得超出《放行条》范围;
(4)对强行搬出物品的要坚决制止并立即报告班长或值班经理处理;
(5)整理并保管好《放行条》并在值班记录本做好登记,每周将整理好的《放行条》上交到商场办公室,以备核查。
三、写字楼物品控制与管理
(一)物品进出管理
(1)搬运货物需从指定的通道或货梯;
(2)未经允许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有危害物品搬入;
(3)值班员对出入物品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进出;
(4)强行进出的物品值班员应给予拒绝,并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值班领导处理;
(5)《物品放行通知单》不得涂改,不得用复印章,搬出日期当天有效,过期作废;
(6)《物品放行通知单》上单位负责人和搬出人不能是同一人(单位负责人搬物除外);
(7)整理并保管好《物品放行通知单》,至少每周向管理处上交一次,以被查验。
(二)办公期间物品管理规定
(1)只允许小件物品进出。
(2)物品属产品或样品
①经确认后可直接搬入;
②搬出时需有公司指定'物品搬出人'携本公司放行条经检验、核对后方可放行,其他人员需进一步确认方可;
(3)物品属办公用品类
①已入住的办公单元经确认可直接搬入;
②新迁户需有管理处办理的《迁入通知单》方可搬入;
③搬出时需有管理处办理的放行手续方可。
(4)私人物品
①电器、家居类般出需有管理处办理的放行条。
②私人箱包类搬出经确认即可放行。
(三)非办公期间物品管理规定(包括节假日)
(1)产品或样品类
①本大厦工作人员搬入经确认即可。
②外来人员搬入需得到相关单位负责人同意,经值班员检验、确认后方可进入。
③搬出时需管理处办理的放行手续经检验、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其他人员需进一步确认方可。
(2)办公用品类
①已入住单元搬入此类物品验证后直接搬入。
②新迁入户需有管理处办理的《迁入通知单》方可搬入。
③搬出时需有管理处办理的放行手续。
(3)私人物品
①电器、家居类般出需有管理处办理的放行条。
②私人箱包类搬出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即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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