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厦自行车楼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自行车楼的安全秩序,保证车辆的摆放规范、合理,保证客户存放车辆的安全、完好,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理工大厦自行车楼的管理。
3.职责
3.1 保安部警卫队负责自行车楼安全的管理。
3.2 保安内勤负责发放存车牌,并在《自行车牌发放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3 保安部经理负责监督、检查。
4.程序
4.1 客户需存放自行车时,到保安部领取自行车牌,保安内勤在《自行车牌发放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并收取押金10元。
4.2 自行车存车牌分大小两种,大牌由客户保存,可固定在车上,存车时将车存至于指定区域.小牌交值勤保安员,挂于值班室内自行车牌的悬挂板上。
4.3 值勤保安员负责指挥、摆放自行车车辆,做到整齐划一、存取方便。
4.4 客户存车后保安员负责将同号小牌交于顾客,以备取车之用。
4.5 客户取车时必须将相应号码的小牌交与保安员,方可取车。
4.6 值勤保安员负责、监督禁止将无自行车牌照的车辆存入自行车棚。
5.监督执行
保安部经理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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