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厦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目 的
本制度旨在加强、规范物品的搬出、搬入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大厦业主及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2、物品搬出申报制。大厦内业主及用户凡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须事先向管理处申报,客服中心在出具《出门物资确认放行表》后及时向安管人员通报,以保证在搬出物品时提供方便;
3、物品搬出盘查制
3.1大厦门岗和主巡岗负责对从大厦搬出的物品进行盘查;
3.2大厦出入口安管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物品搬出大厦时必须及时收回《出门物资确认放行表》并在安管员签字一栏签名确认、注明搬出时间并收回,无物品放行手续一律不得放行。
3.3进行盘查时注意礼节,以礼貌的态度请求当事人配合,尽量快速地完成检查以减少当事人之不便。在无事实依据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不得强行搜查当事人,但可要求其出示证件并登记;
4、物品搬入申
4.1凡有业主/用户大件物品搬入时,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中心申请物品搬入中心同意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安排搬入时间和为物品搬入提供必要的方便。
4.2危险、易燃易爆品和有碍公共卫生的物品禁止进入大厦和电梯;
5、应急处理。
大厦内发现有可疑情况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以对讲机、电话等形式迅速与出入口执勤安管员联系,报告当事人有关特征、衣着等请求截停,安管人员接到截停请求后必须及时进行盘查;
6、案件处理。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报中心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7、物品出入登记制。物品出入时,当班人员登记车号、时间、地点、人、事等要素在案,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领班和主管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相关质量记录:
1.《出门物资确认放行表》zc-09/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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