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安管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0目的
保持安管员上岗时的良好形象,展示安管员的精神面貌。
2.0适用范围
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中心经理、安全管理部主管、班长负责对全体安管员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
4.0规定
4.1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4.2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配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4.3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4安管员下班后仍穿着工作服的必须遵守仪容仪表规定,离开小区不得穿工作服。
4.5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一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士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4.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4.7上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异味食物。
4.8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10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11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12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13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4.14打领带时,大箭头以盖住腰带扣为准,领带夹夹在第三、四衣扣之间。
4.15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安管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行进中以齐步或跑步方式前进。
4.16在执勤巡逻中须步姿端正,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4.17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安管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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