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长远规划
企业中长期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如五年生产经营规划、重大技术改造规划、新工艺推广规划、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引进技术工作计划等。
2.2年度计划
指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3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即为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所投入的改造资金、教育费用等计划项目。
3 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对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
3.2各单位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全管理要求。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企业长远规划中要有安全健康内容
4.1.1各单位编制的长远规划中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管理状况,突出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
4.1.2长远规划的整体性应与阶段性计划相统一。如果不统一,应有规划或计划的修改报告。
4.1.3长远规划的针对性要强,要有安全健康方面配套的措施、检查和考核办法,每年应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正,滚动执行。
4.1.4长远规划中的安全健康目标要科学合理,指标要量化,要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4.2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
4.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4.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分解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要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每季度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分析。各部门、车间应有分解的目标指标和分析资料。
4.3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
4.3.1各单位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要有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安措计划),主要包括所立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实施后的效果和达到的目标等。
4.3.2各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中要有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其额度依据企业的实际安全状况确定。
4.3.3各单位应建立安措费的管理机制,有配套的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从项目立项、方案认证、规划设计、实施监督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的落实。
4.3.4应做到专款专用,有项目名称、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其使用对象有针对性,且有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
5相关文件(无)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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