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外企服务集团办公楼改造工程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管理奖罚办法规定如下:
一、奖励
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评选审核后,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条例及规范标准,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的。
2、年度内责任单位区域内无安全生产重伤以上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无治安以上案件、无火灾事故。奖励分包单位500元~2000元,奖励有关人员每人100元~300元。
3、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或有关人员,奖励每人100~500元。
4、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活动中,或在月、季、年度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单位300元~1000元,奖励个人100~200元。
二、处罚
(一)一般规定
1、在安全竞赛活动中,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上报,隐瞒不报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
3、在上级文明安全工地检查或验收中,对影响在施工程责任单位被评为文明安全工地的,处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
4、对上级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检查中书面提出来的隐患或违章,整改不力、不及时或者重复出现的隐患或违章,对责任单位每项(条)处罚200~2000元。如责任单位对各级部门提出的隐患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将由项目部直接安排人员、物资设备进行整改,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野蛮施工,挖(碰)断地下电缆、光缆、自来水、燃气管道及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凡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劳务分包队伍及人员必须经过市建委注册备案,各劳务分包队伍要及时将劳务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备案资料,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安全员、特殊工种证件和施工人员花名册等收集上报项目部。
7、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的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随时(来人不得超过1天)向项目部报告新进场人员的情况,对瞒报、迟报、漏报的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所发生的任何责任自负,并且项目部按每人数一次处罚30元~50元,。
8、对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到施工现场作业的,对劳务、分包单位按每一人(次)处罚30~50元。
(二)安全防护及现场管理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处罚50元,佩戴不规范的处罚20元。管理人员处罚30元~100元。
2、高处作业及危险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对当事人处罚50元。
3、电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每人次处罚50元。
4、电焊工作业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和不带防护眼镜。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5、光背、穿拖鞋上岗,粉尘作业无口罩,现场随地大小便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以上五条当场处罚交现金,如拿不出现金或态度不好,处罚5—10倍罚款)
6、工作时间追逐打闹、打架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1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8、施工现场吸烟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9、坑、槽、井口无防护或设防护不牢固,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0、安全设施搭设不合格,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1、沟槽深度达2米的临边无防护,每延长米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12、护身栏杆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严,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13、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永久性或临时性)拆除,未事先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批准同意的,擅自拆除的,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三)施工机具
1、传动部分无护罩,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2、电动机具无保护零线每台对使用单位处罚50元~100元。
3、电动机具无漏电保护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4、电动机具无防雨、防砸,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5、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对使用责任单位每项处罚20元~100元。
6、电焊机二次线无线鼻子,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7、电焊机把线破损严重,线路接头超过3个,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100元。
8、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电焊机专用箱),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9 停用搅拌机提斗不使用保险勾(销)每个对搅拌机司机处罚30元~50元。
10、搅拌机钢丝绳锈损超标,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11、搅拌机无保险勾(销)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2、搅拌机使用倒顺开关,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3、乙炔瓶不使用回火防止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14、 使用气焊设备、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每台对气焊工处罚20元~50元。
15、压力气瓶无防晒措施,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16、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胶圈和防护帽的,对使用责任单位每个处罚20元~50元。
17、压力容器安全阀失灵,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200元。
18、压力容器无指示压力表、胶气管老化,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50元。
19、打夯机和其他机具使用倒顺开关,对电工每台处罚50元~100元.
20、打夯机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的,对使用责任单位人次处罚50元~100元。
21、使用蛙式打夯机时单人操作,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四) 安全用电
1、施组变更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临电设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300元。
3、使用没有“3c”认证电气产品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50元。
4、内外电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含脚手架)水平距离小于规定距离并无防护,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150元。
5、配电箱无合格灭火器,每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6、配电箱内堆放无关物料,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30元~50元。
7、电缆地埋敷设不符合规范标准,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50元。
8、地埋敷设电缆地面无电缆走向标桩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9、施工现场电缆用金属挂架,对责任单每延米位罚20元~30元。
10、施工现场电缆满地爬,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30元。
11、垂直敷设电缆固定支架少,每少一点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50~100元。
12、电源线破损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13、电源线严重老化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20元~50元,对电工处罚10元~20元。
14、保护零线用独股铜线,每处对电工处罚20元~30元。
15、工作零、保护零压接未使用涮锡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50元。
16、工作零、保护零未按规范压接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3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7、保护零未使用多股黄绿双色线,每个箱子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8、保护零线有接头,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19、保护零线接线压接不牢,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20、配电箱、开关、输入、输出导线未分清相序,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50元,电工负责人20元。
21、固定配电箱护栏无接地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2、配电箱操作平台无绝缘垫,对电工每处处罚30元。
23、配电箱、开关箱高度达不到标准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4、配电箱、开关箱、标签字体、系统图规格不标准,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25、配电箱、开关箱系统图与箱内电器不符,对电工处罚30元。
26、配电箱无防护棚、无防雨和防砸措施,围拦等部位未刷安全色,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
27、配电箱、开关箱无单位名牌、无编号、无负责人名称,未加锁、内、外部脏乱,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28、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牌,对责任单位每个箱处罚100元。
29、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电工每处处罚50元。
30、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输入输出端未压铜线鼻子或未涮锡的,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1、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2、 配电箱、开关箱内带电体明露,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3、 配电箱、开关箱内导线排列不整,压线不牢,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4、 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规格小于所控容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外不整洁、有杂物,对电工每台处罚20元。
36、上下级电箱、开关不匹配、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37、 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三级漏电保护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
38、在配电箱直接接电气设备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300元~500元。
39、配电箱被土埋或水淹、每个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0、配电箱周围2米内堆物料,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1、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大于5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2、固定箱与流动箱距离大于30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3、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设备(含二台),每多一台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4、不按规范要求选用漏电保安器,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30元。
45、漏电保安器失灵不及时更换,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6、照明灯具距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米(特殊部位除外),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
4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安全距离不够,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48、金属流动碘钨灯支架不牢、当做行灯使用,对责任单位每个处罚50元。
49、金属流动碘钨灯不接保护零线、支架无绝缘手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300元。
50、在设备专用开关箱乱接电源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
51、使用电设备达不到3级漏电保护,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
52、停用1小时以上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不断电上锁的,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53、电焊机一、二次线严重老化或地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50元。
54、电焊机一、二次线防护罩不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55、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器(电焊机专用箱)或保护器失灵,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五)持证上岗
1、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人处罚20元。
2、特种作业(电工、电气焊、起重信号、场内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200元。
3、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与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内容不相符合,每人处罚50元~100元。
4、顶替使用他人操作证者,对操作者和证件持有者各处罚100元。
5、委派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与所持证件不同工种和专业的,对委派人员处罚50元~1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6、委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对委派人处罚2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六)消防保卫
1、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性差。无火措施,无动火证,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进行电气焊、防水等危险性作业时,无防火要求和措施,未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3 、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无操作证,动火前未清除附近易燃物,对焊工处罚100元~300元。
4、未按防火要求,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或库房,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吸烟的,对当事人一次处罚10元~50元,地面上的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按管辖地段区域划分对责任单位每个烟头处罚50元。
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使用可燃保温材料,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1000元。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使用电热器具,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8、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和其他明火作业未办理用火手续的,未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或用火证过期失效,施工中改变动火点,未重新办理手续或看火人不在指定位置,每项对当事人处罚30~5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设专库存放,未分类单独存放,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0、施工现场无明显防火标志,,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重点部位(木工加工场所、电闸箱、油料和仓库等),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足够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器材被挪作它用。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不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消火栓冬季未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3、消火栓的管径小于65毫米,开启工具、栓口、水龙带等设施存在缺陷,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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