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园林部员工休息室管理规定
1.工人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各管理员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饮酒,第一次发现处5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处理。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
7.非本单位职工不得进入休息室休息。
8.不得在休息室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
9.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在休息室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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