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区消杀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小区内的消杀工作,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管理处环境主办为负责小区内消杀宣传、工作安排、执行和外包方消杀质量的监督及效果检查。
2.通过采取现场咨询、板报等各种方法,在小区内定期开展消杀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业主对'四害'、白蚁及其它害虫的基本生活习性、危害和简单的消灭方法有所了解。
3.根据气温、湿度、季节等实际情况,要求分包单位做好切实可行的消杀计划,使小区内的'四害'和其它害虫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4.在每次消杀前,要求分包方在消杀区域的醒目位置做好标识,写明消杀的有效期限,明确告知业主,使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防止意外的发生。
5.在每次消杀过和中,要对分包方所用药品的种类、浓度、配比方式和消杀方式方法进行检查,确认其按照双方合同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消杀完毕后,要求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6.每次消杀的次日,对当次所消杀区域进行效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消杀记录本上,作为当月评估的依据。在检查中,发现没有达到应而的消杀效果的,要求消杀分包方重新消杀。
7.每次消杀完毕后,要督促消杀分包方收拾好现场的消杀物品,投放的鼠药等药品,要及时收回。在消杀时,消杀人员本身要做好应而的防护措施。'四害'消杀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的家虫清、菊本类农药。禁止使用甲胺膦等毒农药。绿化消杀应尽量少用高毒农药。
8.在消杀时,要注意农药的配比浓度,一般要控制在800倍液以内。
9.管理处环境主办应在每月初对上月的消杀工作,写出详尽的消杀工作评估,并请有关外包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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