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财经纪律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厉行节约,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一、财务审批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分管领导审核,镇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10000元以上),必须由书记、镇长共同审批。
领导签字审批须签到发票正面右上角,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签到发票左下角偏右,经办人员必须注明经办事由,并在发票的经办人栏签字,如事由太多,可在发票背面或另附说明。
二、财务管理
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机关的一切支出纳入财政所统一管理,财政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财务软件建帐,分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严格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
2、财政所必须严格财政内部控制管理,实行会计、出纳人员分设;实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坚持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据、账表、账实、账款五相符;实行库存现金定额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个人借支和白条抵库。
3、收入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的票据,并缴入上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统一核算,严禁私自以任何理由用任何白条收取任何费用。
4、一切票据的报销必须严格报销手续,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监章的票据;票据填制须有日期、单位名称、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出票单位的印章;票据必须有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批才能报销,出纳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由出纳承担,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5、严格会议费、招待费的管理。政府机关(人代会、党代会除外)的一切会议均不得举办会议伙食,也不发放会议补助。机关各部门对上级部门的对口接待费用要严格按照*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的通知》执行,如各办公室或各项目组接待费超出规定金额,财政所将不予报销。接待费用报销必须预先申报,即:由分管领导根据需要向主要领导申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对口接待。接待费用本着从节约出发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6、严格办公费用的管理。政府的办公用品由政府党政办统一定点采购和维护,严禁非党政办公室人员随意去购买或赊购办公用品,党政办必须做好专人登记,统一领用,个人不单独报销办公费用。政府机关一切办公的打印、复印,只能在机关打印室进行,机关打印室无法打印的大宗办公资料,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打印、复印,统一结算。党政办必须加强政府机关打印室的管理,做好打印、复印的登记。杜绝打印、复印私人资料。
7、差旅费:由上级安排出差的可凭上级文件报销车船费、住宿费,标准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小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党政办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财政按月统一结算;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大的维修,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在定额范围内实行定点维修。
凡特殊工作需要,如招商引资、对上争取资金、对上争取发展项目等,需要大额支出的,由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三、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机关内部的各种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政府机关各种会议会务支出;政府机关小车的燃油费、修理费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行为。(如需购买5000元以上的大综办公用品)必须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采购。
2、政府采购的程序:凡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各办公室必须先填报“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中注明所要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市场大约价格、数量等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根据所采购的项目实施采购后,由党政办发放到申请采购人,并做好领用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字。财政所凭采购申报单结账。
四、镇财经领导小组和财经监督小组
1、财经领导小组:
2、财经监督小组:
五、其他
此规定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由党政办、财政所管理、执行,接受镇财经领导小组和镇财经监督小组的监督,各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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