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城小区卫生保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新星城卫生保洁工作的管理,创造清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星城的卫生保洁管理由新星城物业管理处统一负责。
第三条 新星城业主应配合执行以下规定:
(一)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二)不得损坏和擅自移动保洁设施。
(三)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自觉搞好家庭卫生和经营场所的卫生。
(四)做到垃圾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倒入保洁设施内,实现日产日清。
(五)严禁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掷垃圾、杂物、废弃物等。
(六)有义务确保和维持所有污水渠、排水管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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