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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9

z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z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阳光家园车位管理服务协议附件

――阳光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1.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车辆在驶入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请勿放于车内,如发生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将车位围砌,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4如因漏水、维护、油漆、工程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应予以配合。

2.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整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3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有毒、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车主承担。

2.4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安管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5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安管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车主/驾驶员必须予以配合,但物业公司应当提前给予通知。

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车辆停放位置

业主车辆:已购买车位和已租赁车位的业主请按购买或租赁的车位进行停放;未购买或未租赁车位的业主请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

外来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后不准停入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内,请将车辆停放于各组团地下车库对面的停车坪车位上。

3.其他事项

3.1安管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

3.3整个停车场范围都是禁烟区。

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3.5车主不得将车辆停入五凌办公区过夜,否则另行收费。

3.6车主在认购车位之前应将车牌号码及相关信息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物业公司根据车辆资料进行编排车卡,之后将车卡发至车主。

4.生效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解释权归属于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年2月*日

《z家园停车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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