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私家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保护业主权益,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系私家花园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二、本停车场实行ic智能电脑系统刷卡进出制度,同时实行认人放行管理;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有车主陪同驾驶者到车辆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三、大型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机、工程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场。
四、出租车送接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上落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司机不得下车在停车场及小区内闲走。
五、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口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管理处申请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经核实后方可出场。
七、停放好车辆后,司机必须马上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八、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人行道、 压草坪,不得长时间不熄火。
九、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
十、不得在小区鸣号;不得损坏小区停车场设施。
十一、在小区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十二、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暴物品、严重污染物品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十三、按时缴费,不得拖欠。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小区车场只为车主提供车辆停放使用,不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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