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小区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用气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然气公司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申请相关单位并雇请专业人士完成,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每单元均设立独立水表、电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量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严禁偷水、偷电。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服务中心批准,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道严禁倒剩菜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物业服务中心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分担。
(六)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器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电器。
(八)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户内线路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
(九)然气具有相当危险,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安全使用。
(十)遵照然气公司'安全用气守则'的规定使用然气。请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质量合格的燃具,严禁设置第二火源。教育儿童不要玩燃气开关。
(十一)不准擅自迁移、拆改、另接然气管道、计量表、阀门。
(十二)使用然气过后应及时关闭然气及各用气点阀门。长时间外出时应关闭户内总阀门。
(十三)发现然气泄漏、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向燃气管理站报告,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塞等故障时,不得自行修理或用明火试漏,应立即关闭表前阀门,开启窗户通风,并通知燃气管理站检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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