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噪音管理规定(八)
为营造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保障业主拥有一个优良的居家环境,创建名优住宅小区,规范不文明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禁止业主在室外(园区内)进行聚餐、打麻将等噪音量大的娱乐活动;
2、禁止小区内聚会、锻炼身体时请乐队伴奏,只能使用便携式收音机或录音机;如果其他住户投诉,物业公司有权禁止使用这些音响设备;
3、室内播放视听设备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噪音分贝控制在45-55分贝以下;
4、小区所有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5、汽车在小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并停放在停车场内。驾车来访者不得以鸣笛的方式通知楼内的住户;
6、住户要求重新装修的,必须到物业公司重新登记申请,说明装修的项目和可能产生噪音的时间段。(装修时间参照本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同时,物业公司将会联系装修住户的左邻右舍、楼上楼下,告知工程情况,请他们予以谅解;
7、饲养宠物的业主严禁在园区内遛犬,防止犬吠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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