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豢养宠物管理规定
●为净化园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园区所有业主(住户)的健康和生活不受侵犯,特制定本规定。
●严禁饲养猪、羊、鸡、鸭、鹅、肉鸽等家禽家畜。
●凡饲养观赏性鸟类、小动物,如家兔、鹦鹉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等公用地方;不得在窗外或门角边挂放宠物;不得污染环境。
●业主、住户若养犬需严格按照《养犬管理规定》,办理'犬类免疫证','养犬许可证'及犬牌等,任何违规豢养或无犬牌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园区。
●园区内不得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需携带外出应为犬只佩带犬牌,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
●业主(住户)养犬不得妨碍他人日常生活,如犬只影响他人生活休息的,养犬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否则管理公司有权进行处理。
●任何人不得唤使自养或他人的犬只对旁人进行威胁性攻击行为,造成影响,管理人员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扣留犬只。
●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受伤人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饲养人对病犬走失、遗失应当妥善处理,死犬不得埋葬本园区。
●发现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向本公司或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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