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管理,保护顾客合法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维护和爱惜市场内公平秤,保证其干净、准确;
2、应正确使用公平秤,此秤最高限重应不超过7.5公斤(15市斤),因此而造成公平秤等情况,应照价赔偿;
3、所购商品超过7.5公斤(15市斤)以上需要公平秤核对重量的顾客或档主,请到市场办公室过磅秤;
4、严禁任何人调试、拆装公平秤,一经发现,赔偿现金200元;
5、严禁短斤缺两,欺骗顾客,经查后情况属实的,按实际购物价值的双倍赔偿给顾客;
6、顾客所购物品出现短斤缺两或质量问题,情况属实的,若顾客要求退货或换货,档主应无条件满足其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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