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学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军训教官、培训教师与学管会的管理。
2.学员必须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
3.学员间不允许有打架斗殴、挑拨离间、大声叫骂等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一经查实,双方立即除名。
4.学员不允许未经请假私自离队外出,一经查实,立即除名。
5.学员不允许往卫生间下水道内乱扔杂物。
6.学员无故迟到、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 第三次除名。无故旷课者除名。离队后超时不归者,四小时内按迟到处理,四小时以上按旷课处理。
7.损坏基地财物者,照价赔偿。
8.基地内不允许接近的地方不得靠近。
9.爱护公共卫生,不允许往公共区域乱扔果皮纸屑。
10.男女生不允许互窜寝室。
11.学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使用普通话,讲究礼节礼貌。
以上各条望学员能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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