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入住管理规定
1、写字楼入住管理规定
1.职责范围
入住管理工作由管理处的综合组主管实施。
2.工作程序
2.1凭开发单位签发的'业主入住通知'向开发单位领取入住单元的钥匙;
2.2向业主介绍大厦情况并发放《写字楼物业管理规定》、《入住登记表》和《业主装修守则》;
2.3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向业主移交钥匙;
2.4在业主完成装修,正式入住办公的当天,向业主赠送庆贺花篮,并在一楼大堂显著位置设立欢迎水牌。
3.质量记录:
3.1《入住登记表》 c7.5.1-5.7-a
2、住宅小区入住管理规定
1.职责范围:
管理处综合组主管负责办理入住手续时的资料发放与保管、交费、钥匙发放工作;工程组主管负责房屋验证工作;在装潢结束后工程组主管会同维修中心人员进行验房工作。
2.入住流程:
房屋验证--资料发放与保管--交费--锁匙发放--验房
2.1房屋验证
2.1.1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商品房入住通知单原件和《住宅移交手续》一份;
2.1.2工程组主管负责陪同业主检查房屋,并填写《室内设施验收表》。
2.2资料发放与保管
2.2.1发放给业主保存的资料:
a、业主公约;
b、致业主一封信;
c、煤气使用常识;
2.2.2发给业主填写并返回管理处的资料:
a、《物业管理合同》;
b、《房屋装修联系表》;
c、《入住登记表》;
d、《住户装潢协议书》;
e、《装潢施工安全保证责任书》;
2.3交费
2.3.1装潢保证金:
a、时间: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b、标准:按《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执行;
c、退款:住户装修完毕,经公司维修人员检验合格签字后可办理退款手续;
2.3.2物业管理费:
a、时间:办理入住手续时间若在当月15日前(含15日),收取全月物业管理费;当月15号后计收半月物业管理费;
b、标准:住户购房面积×政府批准的单位价格;
2.3.3共用部分水电分摊费:
a、时间: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b、标准:以实际发生额分摊;
2.3.4垃圾清运费:
a、时间: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b、标准:按《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执行;
2.3.5水费押金:
a、时间: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b、标准:按三口之家,年平均三个月测算,每户 100 元;
c、退款:自装修结束后,经管理人员审核后,住户凭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前提:无拖欠水费);
2.3.6装潢工人办理临时出入证:
a、时间:装潢工人进场时;
b、标准:工本费 元,押金元;
c、退款:自完工结束正式离开时,办理退款手续;
2.3.7其他:开发商未配套,根据住户需要,由住户付款,管理处统一组织施工的项目如下:
a、阳台统一封闭铝合金窗;
b、阳台统一安装防盗网和防盗窗;
c、信箱;
b、室外空调架;
2.4钥匙发放
2.4.1在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向业主发放房间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电表箱钥匙等;
2.5验房
工程组主管会同维修中心人员检查后填写《房屋验收表》;
3.质量记录
3.1《住宅小区入住登记表》 c7.5.1-5.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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